省政府决定建设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等7则
时间: 2019- 07- 13 13: 46 来源: 浏览次数:


省政府决定建设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8月7日,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园区总占地面积10.12平方公里,拟安排15所以工科为主的高等学校,形成13—15万人的在校生规模。整个园区分东、西两个校区,今年先启动西校区建设,占地面积3.8平方公里,拟安排6所高校,形成5.8万人在校生规模,力争明年部分校舍竣工使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建设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成立由杭州市为主,省教育厅为辅、省市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共同参与的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建设筹委会,并作为业主单位,具体负责园区建设的管理和项目实施。


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近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设立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有:组长:王永明(省政府),副组长:王小玲(省政府)、金胜山(杭州市政府)、马明根(杭州海关),成员:刘亭(省计委)、徐再生(省国土资源厅)、傅杜尔(省外经贸厅)、周永卫(省国税局)、徐宝根(浙江检验检疫局)、方志敏(杭州外汇局)、章明伟(杭州市外经贸委)、杨清安(杭州市国税局)、马桂荣(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张学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学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划归我市管理


8月14日,省政府作出决定: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划归杭州市,其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等)的组织、人事、劳动关系以及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等)全部划归杭州市有关部门管理。


我市新增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复函我市,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163.8354公顷(其中耕地140.24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50.3349公顷、未利用地0.3960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41.5845公顷(其中耕地28.98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筹)钱潮分院成立


8月4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杭州农业学校基础上建立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筹)钱潮分院。新组建的钱潮分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区,独立办学,经济独立核算,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钱潮分院成立后,撤销杭州农业学校独立建制,其编制、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财产、经费渠道等划给新组建的钱潮分院。过渡期内,可设立中职部,招收中职学生。钱潮分院年度招生计划纳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单列编报,列入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发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文凭。


中国财政博物馆方案通过设计审查


8月10日,市政府原则同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拟定的中国财政博物馆设计方案。该方案确定建设地点为吴山广场西、南侧,总用地应扣除周边市政道路、规划10米城市绿化带面积,并实测核准。该项目集展示、收藏、研究、宣传教育、观光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大型专业财政博物馆。


我市开展河道清淤工作


8月22日,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工作。总体目标:到2000年年底,市区河道清淤458万立方米;到2001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区河道的清淤任务;到2002年年底,全部完成市区河道清淤任务,达到“河深、流畅、水清、岸绿”的治理目标。具体工作计划:8月底前做准备,9月初至12月底为清淤阶段,计划疏浚河道67条,长218公里,清淤量458万立方米,估算投资2.2亿元左右。其中:市级河道2条,清淤量43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市林水局;西湖区6条,清淤量39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西湖区政府;江干区10条,清淤量39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江干区政府;下城区11条,清淤量37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下城区政府;拱墅区18条,清淤量53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拱墅区政府;滨江区10条,清淤量24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滨江区政府;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条,清淤量69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运河清淤5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市交通局;市政河道4条,清淤量4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市市政公用局;西湖清淤1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为市园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