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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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00〕1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关于杭州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00年6月16日  


关于杭州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精神,加快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到2010年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沟通的开放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1、学前教育低龄化。幼儿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要全面提高下一代人的素质,就必须从幼儿教育抓起。区、县(市)及镇(乡)人民政府要努力提高幼儿教育普及程度,并将学前教育向低龄化推进。至2005年,全市幼儿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5%左右,并启动“零岁教育计划”;至2010年,全市适龄儿童均能接受3年以上的学前教育,基本形成0—6岁学前教育体系。

2、义务教育公平化。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区、县(市)及镇(乡)人民政府要在巩固已有“两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和外来人员子女)都能在相对均衡的条件下受完良好的九年义务教育。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3、高中教育普及化。尽快普及高中段教育,是提高公民受教育年限和程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的规划目标,以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前提,制订好本地区高中段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狠抓落实。在市区已经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基础上,至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0%左右;至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均能接受较高质量的高中段教育。

4、高等教育大众化。迅速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对提高公民素质,拓宽成才道路,减缓升学压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区、县(市)政府,都要积极推动全市和当地高等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25%以上;2010年,达到35%以上。

5、成人教育终身化。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成人教育体系,是现代化的杭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人教育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和多种教育、培训形式,满足城乡劳动者接受各类岗位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需求;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方面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二、大力实施五项教育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

6、教育强区、县(市)和强镇(乡)创建工程。

——争创教育强镇(乡)工作是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各区、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均要大力推进争创教育强镇(乡)工作,要按照全市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制订并实施创建计划。至2005年,全市100个镇(乡)达到省教育强镇(乡)标准,80%以上的镇(乡)达到杭州市教育强镇(乡)标准。

——争创教育强区、县(市)是迅速提高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主要举措。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均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启动和大力推进该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至2005年,全市8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省教育强区、县(市)。

7、大学城建设工程。

——大力促进下沙、小和山、滨江三个高教园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办学机构到杭州兴办或参与举办各类高校,为省部属高校在杭的建设与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以迅速扩大杭州的高校数量和规模,吸收更多的本地学生和吸引更多的外地学生在杭接受高等教育,大幅度提高大学毕业生在全市人口中的比例。

——大力加强市属高等院校建设,重点办好杭州师范大学,使之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好声誉的综合性高校;办好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医高专、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与名牌大学合作,兴办一批较大规模和较高办学水平的二级学院。市属高校要建设好一批重点学科,至2005年,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达到6个,硕士点达到15个以上,有博士点,形成培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合理教育结构。

——积极发展以杭州电大为中心的我市现代远程高教网络,努力办好一批专修学院和社区学院,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以各种形式举办高等教育。形成由普通高校、职业高校、网络大学、社区学院组成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积极促进高等教育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要尽快建立教育与经济、科技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提高我市公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发展高新技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大力支持高等院校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产业界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高等院校要以知识、技术、管理创新及其大批高质量的人才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提高教育和科技进步对杭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8、现代化中小学学校(园)建设工程。

——各级政府要认真搞好体现杭州教育现代化水平的示范学校和标志性窗口学校建设。至2005年,全市省级示范或重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校)各达到50所;各有10所以上的重点普高(含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国家级示范学校;市区建成6所体现杭州教育现代化最高水平的标志性示范高中(含中等职校),各区、县(市)均建成2所以上的现代化的标志性中小学。尽快建成一所为外籍人士、海外华侨、港澳台胞子女服务的国际学校。

——各级政府要将中小学的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来抓,认真实施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城市(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在城镇改造和加快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要尽可能优化中小学的结构布局,不断提高规模办学效益。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工作力度。市区要撤并不足18班规模或占地面积8亩以下的小学。全市小学、初中校均学生数要尽快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调整新区新建学校规划,要结合实际,努力扩大学校服务半径,增大学校用地,减少学校数量;逐步使全市高初中校园和建筑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至2005年,全市中小学应按高于省教委下发的《关于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意见》规定的配备标准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立和健全各级教育信息中心,建成杭州教育信息网络;普及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

9、高素质园丁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教师终身学习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创新精神,具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能力,主动、积极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至2005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的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99%、98%、95%、80%;幼儿园、小学、初中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30%、50%、40%,普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10%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80%。市属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者和博士学位者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10%以上。

——大力改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完成师范教育从三级(中专、大专、本科)向一级(本科)的过渡,组建新的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高素质的培养、培训者队伍;调整培养、培训目标,改革培养、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实现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化,使培养、培训真正做到既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又大大增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职业能力。为满足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需要,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迅速扩充高中教师队伍。

——努力培养一大批名师和名校长。至2005年,培养3000名三个层次〔100名省级、400名市级、2500名区、县(市)级〕的中青年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争取高校的教授比例有明显提高,并涌现一定数量的省内外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在努力形成一支合格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校长和管理干部队伍的基础上,培养100名以上的省内外知名校长。

10、各级学校的素质教育工程。

——各级各类学校均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提高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和改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根据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确定不同学龄段的德育目标、内容和要求,使大、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学年段的德育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要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讲究科学,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拓宽德育途径,搞好德育基地建设,加强学科德育、团队、学生会工作,加强社会实践、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在培养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同时,注重学生的个性优化发展。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深入进行以“减负提质”为重点的教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改革教学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探索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具有独立思考、合作探讨的习惯和获取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小学要逐步推行小班教育,认真总结和推广小班教育的成功经验,至2005年,城区小学基本实行小班教育。要大力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外语教学,积极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积极进行交互式、个别化教学的研究,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

——加强课程和专业建设及教育结构改革。普通中小学要在加强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综合性课程、实践性课程的研究,根据本地、本校实际,逐步形成与国家课程相配套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积极构建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大专业设置的调整和课程改革的力度,加强普通文化课教学,拓宽专业基础和口径;结合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课程、教材建设,实行产教结合,以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生今后的发展服务。高等学校要继续调整专业结构和设置,加快课程改革,努力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和跨学科的选修课程,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课程建设,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采的体育、艺术、劳动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审美和艺术创造能力、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

——进一步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以有助于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原则,进一步推广和完善“等级制”、“素质报告单”和“学分制”;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以面向全体、注重能力为导向,深化中考改革;改革高中阶段的招生办法,实行部分学生直升各类高中的制度,逐步拓宽非考试的升学渠道;有计划地进行高中段学校与高校合作举办“直升实验班”的试点工作。构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学校、教师、学生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建立学校自评机制,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

——大力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选拔具有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的优秀教师和聘用高学历的科研人才,充实教科研队伍。建立国家、省、市、区(县)、学校五级教科研课题网络,引导全市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研究。形成“研究——应用——推广”的教科研模式,缩短教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力的周期,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的兴教功能。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奖励并推广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优秀教科研成果。

三、深化四项改革,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

1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办学积极性。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或独立办学,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允许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实行收费备案制;允许学校接纳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专项用于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添置;在学校建设征地和减免建设配套规费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师资配备、业务指导等方面要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以更大的扶助。要健全和完善审批、年检、审计、办学水平督导、办学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沿着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具有杭州地方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种办学形式和教育投资形式并存的新格局。

——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运用市场机制,推动非义务教育快速发展,加快教育产业的形成。积极鼓励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各类高中和高校,进行股份制办学、公办学校转(改)制、举办二级学院的试点等工作,努力扩大重点高中(职校)和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在义务教育阶段,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前提下,允许设立并努力办好少数有特色的民办初中和小学,作为政府办学的有益补充。

12、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办学积极性。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明晰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和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和管理职责,强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宏观调控、宏观管理以及大力发展高中段及其以上教育的职能。

——在进一步调动镇(乡)政府办学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大县(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充分发挥区、县(市)政府统筹区域内教育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区域性各类教育整体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新体制。

13、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体制。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对学校实行宏观管理,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政令畅通,调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积极性。要坚持和完善高等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的校长负责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学校管理和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校级干部选任和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校长选任机制和与校长的作用、地位相适应的保障激励机制及约束监督机制,建立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校长定期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和实行校级干部竞争上岗。

——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以评聘分离、竞争上岗、工资总额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聘任制,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构建教育人才市场,扩大教师流动面;实行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评审确认享受教授级职务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鼓励教师冒尖和突出贡献;大力引进优秀人才,鼓励非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动员和引导优秀毕业生、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或兼职联聘;继续关心和进一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和各项待遇等同或高于公务员。

——推进校办产业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改革。通过联合、兼并、转让、托管、租赁、承包、股份制等,进行跨校际的资产优化组合,实行规模经营,大力扶持和促进校办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其聚财育人功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学校后勤服务系统以投资、租赁、承包经营等各种形式参与或独立兴办高中和高校后勤服务产业,享受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促进寄宿制高中和高校后勤系统的逐步剥离,推动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

14、深化城市和农村成人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终身学习的积极性。

——重组并优化配置成人教育资源,鼓励采用“宽进严出”的学制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办学,大力促进网上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制度,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及员工的实际需要,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强的各类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培训;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多种教育功能,全面提高农村成人教育的整体效益,着重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镇(乡)企业需要的实用技术推广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为公民普及科学常识、法制常识、社会文化常识和社区文化建设提供教育服务,为丰富、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四、构建三项保障机制,促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15、建立全面落实教育战略重点地位的组织领导机制。

——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育纳入本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并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时,保证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

——建立实施素质教育的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实施发展教育的“一把手工程”,每年专题研究当地教育工作至少2次,及时解决本地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制订和实施相应的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素质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估办法,将当地的创建教育强区、县(市)及强镇(乡)情况和“两基”巩固提高率、学前和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财政投入、学校建设及布局调整等教育发展指标列入检查考核范围。

——加大依法治教的工作力度。加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逐步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行政申诉和复议制度。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或制订有利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制和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其督政和督学的职能,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16、建立确保教育经费有较大增长的投入机制。

——逐步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各级政府本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市政府决定,自2000年至2004年的5年中,提高杭州市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按同口径计算)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教育经费,并根据本地实际,逐年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

——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依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

——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出台有利于征足、用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和办法。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镇(乡)征、县(市)管、镇(乡)用,确保完全用于教育。

——建立和实行非义务教育段学校按教育成本收费的制度。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收费标准,公办学校(园)增加学费在生均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按准成本标准收费;其他学校(园)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要规范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并且要完善和认真实行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制度。

——积极引导和大力鼓励社会和民间闲散资金投向教育。对投资办教育要给予更大的支持。要继续鼓励按有关规定集资办学和捐资助教,制订捐资助教款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为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开通合法和规范的渠道。

——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促进教育发展。财政、金融、税收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教育贷款、教育储蓄、教育保险等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公民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运用适度贷款的方式,加快办学条件现代化。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贷学金和奖学金制度。——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充分重视并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并实施教育经费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使用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

17、建立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机制。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由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奖项,以鼓励、表彰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党政干部和各界人士,激励全社会更好地关心支持教育,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社会要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全方位实施。社会各方面要大力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积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活动基地、校外劳动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各类文化场所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新闻媒体要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素质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学校、家庭、社会要互相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素质教育的全方位实施。

——建立社会化校外活动组织机构,对中小学生校外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以保证在学校“减负”后,广大中小学生能有健康、丰富多样的校外生活,增进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改革社会用人制度。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要会同行业和用人单位抓紧制订对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标准,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不包分配的制度。用人单位要特别重视对毕业生思想素质和实际能力的考核,促进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