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引进科技人员和事实收养儿童落户政策及办理程序的问答
时间: 2019- 07- 12 17: 4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问: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在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00〕1号),对引进科技人员办理户口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答: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拥有发明专利者,经本人申请,由有关部门审核后,优先办理调杭手续。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或拥有发明专利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直系亲属可随调随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本市自主创业者可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蓝本户口,两年后经审核转为正式户口。

二、问:如何办理科技人员及家属的户口迁移手续?

答:科技人员的引进工作由市人事局办理。科技人员户口迁移,由本人通过所在单位向有关人事或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人控办优先办理调杭手续。

硕士以上学位及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由人事或劳动部门在受理科技人员户口迁杭申请时一并受理,随到随迁。

市公安局凭市人控办核准的《调动人员登记表》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人事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报户粮关系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问: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本市自主创业者如何申办蓝本户口?

:申请人申请办理蓝本户口,依照《杭州市蓝本户口管理办法》和杭政〔2000〕1号文件,持以下材料,到本人合法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成立办证中心的公安分局统一由办证中心受理)申请。

1、申请人本人的申请报告;

2、申请人大学本科学历证书;

3、杭政〔2000〕1号文件发布(2000年1月8日)后本市工商部门颁发的申请人本人的各类营业执照;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5、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证明(由申请人常住户口地派出所出具);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有关证明。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审核后,逐级上报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经批准办理的蓝本户口,由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发给杭州市公安局统一印制的《蓝本户口簿》,持蓝本户口者,其常住户口仍在原户籍地,不办理常住户口迁移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补)领。

四、问:蓝本户口满二年后,如何申请转为杭州市区常住户口?

:大学本科学历并进杭自主创业者批准为蓝本户口满二年后,可向原核发蓝本户口的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转为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转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转为正式户口的申请报告;

2、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3、本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证明;

4、工商部门当年已验审的本人工商营业执照。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根据上述材料,按照市外迁移的申报程序予以受理,经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审批,报市人控办批准,办理常住户口迁移。

五、问:对事实收养儿童解决户口问题有哪些政策规定?如何办理?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事实收养问题的专题会议精神,对事实收养儿童解决户口问题提出以下原则办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之时(1999年4月1日),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社会遗留的事实收养儿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之时(1992年4月1日)年龄不满14周岁,目前已超过儿童年龄的被收养人,原则上给予解决户口。

办理事实收养儿童户口迁移手续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申请报告;

2、民政部门出具的事实收养情况证明;

3、收养人结婚证;

4、收养人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户籍证明)。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按市外迁移户口的程序办理事实收养儿童的受理和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