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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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1999〕1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1999年8月19日            

 

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杭州经济发展较快,文化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文化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还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跨入新的世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人口素质、科技水平、环境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等一系列文化因素的作用。杭州作为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省会城市,应该而且有条件建成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文化名城。根据把杭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创文化名城的要求,以《杭州文化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杭州市社会发展规划》、《杭州市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基础,提出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

一、建设文化名城的总体要求

1、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把杭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着眼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着眼于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把杭州建设成为一个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完美融合,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优良文化风尚、丰富文化生活、先进文化设施、发达文化产业的文化名城。

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创文化名城必须以人为中心。既要求市民有较高的文明意识、文化素质,又要为市民提供文化氛围浓、品位高的生存发展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协调发展的原则。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必须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基础,文化发展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必须把文化建设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

弘扬特色的原则。城市的知名度在于城市的个性和优势。创文化名城必须进一步强化杭州人文史迹与自然景观巧妙结合、融为一体的特色和优势。

重在创新的原则。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动力。风景名胜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建设,历史文化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利用,现代文化更要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发展。

3、总体目标。

——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法制意识、开放进取观念,把杭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文明城市。

——保护开发利用传统特色街坊、名人遗址、历史建筑精品等历史文化资源,形成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近代文化等清晰的历史文化序列。

——形成集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面以及城市雕塑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城市景观为一体的,优美、整洁的现代化城市新形象。

——以全面提高市民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为宗旨,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育相衔接、覆盖全社会的现代教育体系。

——形成质量高、门类多,具有杭州特色的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系统,力争出一批国家级精品,越剧、金石书画、民间艺术、游泳、羽毛球等部分艺术、体育门类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开展高品位、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体育交流,举办既有杭州特色又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节庆和赛事活动。

——活跃社区(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和家庭文化,弘扬优秀民俗文化,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的群众文化体系。

——形成竞争开放、使杰出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育人机制,拥有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名人。

——建设一批具有独特风格的、现代化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文化设施网络。

——建立以教育培训、传媒广告、文化旅游、美术工艺、文体娱乐为支柱的现代文化产业,形成健康繁荣、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建设文化名城的工作重点

4、创建全国一流文明城市,全面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文化名城首先应该是文明的城市。要围绕“四优四感”(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和安全感、舒适感、亲切感、文明感)这一总体目标,以塑造杭州天堂新形象为总载体,以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以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创建为基础,继续抓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树立行业新风、提高城市治安管理水平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力争年内跻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努力创建全国一流文明城市。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制定计划,落实措施。至2005年,50%以上县(市)城建成省级文明县(市)城,30%的乡镇建成省级文明乡镇。

文化名城的市民应该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要充分利用杭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光荣革命传统,通过深入持久的理论学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艰苦创业精神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抓住不同时期在思想观念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群众特别关注的问题和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讨论,形成全局观念、改革开放观念、创新竞争观念、协作配合观念、民主法制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等新思想、新观念。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社会新风尚。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征、知识水平和生活阅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5、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形成清晰的历史文化序列。

丰富的历史文化是杭州创文化名城的基石。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突出保护重点历史文化遗存。地上文物的保护以227个县级以上单体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区域地下文物的保护以南宋皇城遗址、南宋太庙—三省六部遗址、南宋德寿宫遗址、良渚文化遗址和古荡—老和山历代古墓葬群等地下文物保护区为重点;历史街区文化风貌的保护以鼓楼、河坊街地区传统建筑街巷群落、小营巷旧城风貌、中山中路和中山南路传统商业街、湖边村近代典型民居等保护区为重点。完成古城风貌、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方面的调查建档和保护规划,形成一个清晰的历史文化发展序列,争取西湖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充分发掘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南宋皇城遗址公园、太庙遗址公园、于谦祠墓景区,整修开放胡雪岩旧居、吴宅、白塔、凤凰寺等具有典型建筑风格的重要古建筑,重建雷峰塔、鼓楼等重要古迹,恢复杭州孔庙全貌,建成杭州碑林二期工程。在现有博物馆的基础上,筹建杭州历史博物馆、中国财政博物馆、杭州民俗博物馆、运河文化博物馆、印刷博物馆等,整修、设置白居易、夏衍等一批对杭州发展有过重要影响的名人的纪念馆、故居陈列室、雕像、墓地、楹联、碑刻,使杭州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已建成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点和博物馆、纪念馆,应更好地发挥在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6、丰富景区文化内涵,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形态。

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为一体的旅游文化是杭州创文化名城的优势所在。要进一步丰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在扩大建设灵隐景区、灵山风景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基础上,新增西溪文化旅游区、龙坞风景区和江南旅游度假区,开辟吴山文化、孤山文化、雷峰夕照等旅游区,并适度发展主题文化公园,使西湖风景名胜区成为世界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搞好富春江、新安江风光带和千岛湖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清、青、幽、悠”的景观特色。开发龙门—孙权故里、瑶琳—垂云洞、大奇山、七里垅—梅城等特色风景区。进一步建设完善径山、超山、良渚、大明山、天目山、太庙山钱王陵园等景区,使之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的风景旅游胜地。逐步形成以西湖风景名胜区为中心,三江两湖一山(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西湖、千岛湖、天目山)为主线,体现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风情文化的旅游文化形态。

7、创建优美城市环境,增添城市文化魅力。

优美的城市形象和环境,是城市现代文化的直观体现。要从城市功能与城市文化形象有机统一出发,注重城市空间艺术布局,塑造有杭州特色的名城风貌。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城市特色和文化个性,力求建筑造型的完美和多样。科学、合理地设计城标、城雕,设置城市绿化带、公园、广场等文化景观。充分发挥山水城市的文化魅力,形成沿西湖、运河、钱塘江以及吴山、宝石山城市文化景观带(圈)。注重广告、路牌、路灯、店名、街名等各种标志和识别符号的文化底蕴,塑造良好的城市文化形象。

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清洁燃料工程和“绿色公交”工程,加强对建筑、拆房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监管,清新城市空气。实施运河(杭州段)变清工程,加快西湖清淤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市区河道的综合整治。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强化绿化种植和养护,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建成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化系统。使杭州的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创造一个“蓝天、碧水、绿地”的优美城市环境。

8、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创文化名城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发展教育和科技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加快幼儿教育普及程度,逐步使全市适龄幼儿均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在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市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2005年全市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8%以上。学校要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多种功能,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加快非义务教育产业化进程,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学会科学思维,提高科技素质,战胜迷信、愚昧,反对伪科学。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把科学知识、高新技术运用于生产、建设、管理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界的合作,努力构筑科技创新和应用体系。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科学的理论指导、智力支持、决策咨询、规划预测等作用。

9、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推出一批现代文化艺术精品。

文化名城要有高品位的文化艺术产品和成果来衬托。要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鲜明时代精神、独特艺术风格、在全国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学艺术精品。保持越剧、金石书画、民间艺术的传统优势,建设三大门类的全国艺术交流中心,使之成为杭州文化名城中的一个亮点。重点扶持和发展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文化艺术团体。

广播电视事业要形成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多频道高质量节目体系,无线、有线、卫星相结合的综合性先进传输覆盖网络体系,以数字化、自动化、电脑化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体系。至2005年,全市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100%。丰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出在全国有影响的栏目和节目,使杭州的广播电视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

报刊出版要坚持扩大规模数量与提高质量效益并重。图书出版要坚持“高品味、高格调、高质量”和“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结合,多出好作品。扩大西泠印社出版社在国内外的影响,争取杭州出版社成为全国知名城市出版社,杭州报刊、图书的人均发行量和总发行量处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

10、积极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发达的卫生体育事业是城市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要合理调整全市医疗网点布局和功能,抓好医疗和疾病控制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的新观念、新格局、新模式。理顺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建立起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覆盖城乡,具有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执法等综合功能的卫生体系。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加快推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200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覆盖率和农村参加合作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99.5%和70%。

积极实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市民体质,2005年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达到95%。加强体育训练和科研工作,提高竞技体育水平,2005年力争向国家和省输送体育人才150名左右。举办全国和国际性体育活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繁荣。力争成为全国体育先进城市。

11、进一步活跃和丰富群众文化,创办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

丰富的群众文化是形成浓厚文化氛围的基础。要继续保持和发挥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优势,积极创造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文化活动模式,逐步形成和完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等构成的城市群众文化体系;大力推行文化下乡,广泛开展各种适合农民特点的农村文化活动,加快“东海明珠工程”和文化先进县(区)建设。至2005年,争取5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区、县(市),45%的乡镇达到市级以上“东海明珠工程”建设标准。

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对于烘托文化氛围,塑造和宣传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要采取地方性与国际性相结合、文化展示与经贸展览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办好西湖烟花节、西湖国际马拉松、元宵灯会、龙井问茶、金秋赏桂、钱江观潮、新安江之夏等一批专项文化活动。创新推出西湖博览会、西湖丝绸文化节和西湖国际民间艺术节等集文化、旅游、经贸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活动。尤其是要让体现西湖文化特色的、具有旅游和经贸展览功能的茶文化、丝绸文化、陶瓷文化、医药文化、饮食文化、民间工艺文化等活动互为联贯、互为烘托,形成整体规模和综合效应,创办一个高品位、有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12、培养和引进各类文化名人,发挥名人在创文化名城中的积极作用。

文化名人是一座城市的骄傲,是城市文化水准的重要标志。要继续挖掘、利用杭州历史文化名人资源,充实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人文内涵。通过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强化人才竞争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批能适应新时代需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深受群众喜爱的名教育家、名作家、名导演、名书画家、名演员、名运动员、名医师、名编辑、名记者、名节目主持人等,培养造就优秀的社会科学、文艺理论、新闻出版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人才。积极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落户杭州或到杭州从事文化活动,使杭州成为文化名人荟萃之地。

13、加快城市文化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文化设施体系。

公共文化设施是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要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和体现城市现代化水平出发,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和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层次市民的要求,逐步完善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在现有的文化场馆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筹建杭州大剧院、杭州图书新馆、杭州美术馆等一批品位高雅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强化武林广场、少年宫广场、城站广场、黄龙广场等现有广场的文化功能,兴建吴山文化广场、运河文化广场、城北体育公园等,拓展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内的配套文化设施,充实完善区、县(市)的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室)、纪念馆、文化宫、少年宫、电影院等文化设施。至200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达到15个,博物馆、纪念馆达到30座。逐步形成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具有较高水准的现代化文化设施网络。

14、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形成文化发展的有力支柱。

发达的文化产业是文化名城的有力支柱。要从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出发,立足于杭州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和“老字号”文化品牌优势,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加快文化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形成政府引导、民间投资、社会协力、企业经营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重点发展教育培训、传媒广告、文化旅游、美术工艺、文体娱乐等文化产业,尤其要重视开发有杭州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

坚持繁荣与规范并重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加强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沟通,鼓励和提倡健康向上、雅俗共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文化市场。充分利用杭州已初步形成的图书、音像制品批发市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建成在全国有影响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专业市场。

15、扩大国内、国际文化交流,成为文化交流重点城市。

文化是在交流融汇中不断创新发展的。要充分利用杭州文化沉淀深厚、自然环境得天独厚的条件,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政府与民间并举的文化交流活动,把民族性强、地方特色浓的文化门类和文化精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同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文化名人和文化团体来杭交流、演出、比赛,使杭州文化在保持自己独特个性的同时,博采众长,兼收并蓄,逐步显露现代风采。

积极发挥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西泠印社等全国著名的高等院校和学术团体的优势,充分利用杭州现有的文化场馆、会议服务设施,积极举办各类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重点形成一个以文化、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国际性论坛,提高国际文化交流的品位和档次,使杭州成为全国重要的对外文化和学术交流城市。

三、加强对建设文化名城工作的领导

16、建立健全创文化名城的领导机制,为创文化名城提供有力保证。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在整个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增强文化名城意识,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来审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努力把文化建设的内容渗透到经济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中去。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创文化名城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几套领导班子合力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成立有专家参加的“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处理名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创文化名城工作的责任机制,把“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把检查考核情况作为使用和奖惩干部的依据。各区、县(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思路,主动争取国家、省和有关部门对杭州创文化名城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积极支持省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开展工作,省、市合作,共同推动杭州文化的发展。进一步理顺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在文化管理中的职能关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实现杭州文化资源的互补共享、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

17、加快文化规划和文化领域法规的制订实施,确保创文化名城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要把创文化名城工作纳入规划管理。依照《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杭州文化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杭州市社会发展规划》、《杭州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订《钱塘江沿岸建设规划》、《运河文化景观带建设规划》、《杭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特别是要抓紧制订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古树名木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要把创文化名城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类城市文化保护和建设的规划要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采取严格的措施予以落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建设法规的基础上,加紧制订我市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依法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1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文化发展的规律,加大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行的文化发展机制。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行业管理,履行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逐步把有条件的文化团体和单位推向市场,增强文化团体和单位的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改革文化发展投资体制,充分利用上级有关部门文化投入财政补贴等政策杠杆,广泛开拓社会投资渠道,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融资体制。积极动员机关、企业、学校向社会开放各自的文化设施、场所,实现文化资源的社会共享。改革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文化人才的合理流动。

19、制订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为创文化名城提供经济支撑。

各级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创文化名城工作,加大对文化事业、文化设施、环境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投入力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年增幅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私人资金和外资投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特别是要重视引进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化建设项目和资金。

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文物等文化系统上缴的税款地方分得部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一定数额返还同级文化主管部门,集中用于应扶持的文化事业发展。对本市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文化教育和研究的文化工作者,实行特殊的岗位津贴和分配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实行重奖。为改善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建设文化设施提供优惠政策。

20、加强创文化名城的宣传发动工作,推出杭州文化名城的整体形象。

创文化名城需要广大市民的广泛理解、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要广泛开展创文化名城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营造创文化名城的浓厚氛围,调动全体市民的参与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市民的文化名城意识、自豪感和创文化名城的责任感。充分利用报刊、书籍、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以及各种文化活动和文化交流,宣传介绍杭州深厚的历史文化、繁荣的现代文化,推出杭州文化名城的整体形象,扩大杭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杭州进一步走向全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