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杭州经济技术一开发区“一站式”收费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2 10: 26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200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订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站式”收费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四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站式”收费服务实施办法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〇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改善投资和企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市各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向开发区进区企业收取的各种行政性规费,纳入“一站式”收费服务范围。其它有关基金、资金和部分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照办理收费,违规处罚收费以及经营性收费,仍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二、职责分工

1、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发区收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一站式”收费服务工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一站式”收费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一站式”收费服务的日常性工作。

2、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协同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一站式”收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

三、操作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各职能局的行政性收费纳入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收费专窗,统一收取。

2、已在开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市有关部门,在各自办事大厅设立收费专窗,办理缴费手续。

3、尚未在开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应抓紧授予开发区相应管理职责或设立办事机构。在授权或设办事机构前,有关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必须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方可收取。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实施“一站式”收费服务,是规范收费行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一站式”收费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2、实行“一站式”收费服务后,各有关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和服务范围保持不变。

3、严格收费征收制度,严肃执收纪律,做到应征不漏,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对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做好票据的结报、核销等管理工作。对列入“一站式”收费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付费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追缴。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