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政府“提速”
时间: 2019- 07- 11 18: 00 来源: 浏览次数:


本刊编辑部


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立市”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从1999年开始至2000年结束的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14项审批事项,削减率达33%,对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审改的任务并没有完成,一些实质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尚未触及,审批事项依然过多、过繁,已影响到杭州新一轮发展,迫切需要进行第二轮改革。

一要充分认识第二轮审改的意义。首先,我国即将加入WTO,必须尽早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因此,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制度规范,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适应加入WTO后形势的客观需要。其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切实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审批制度转为登记备案和监督制度,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管理,放松管制,扩大经济的自由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第三,实施二轮审改也是我市实现“经济强市”和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推动力。在当今时代,企业的发展环境直接决定了生产力的释放程度。体制、环境的因素正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外部条件。一个审批事项越少、服务效率越高的地方对企业的吸引力越强,越能激发企业内在的活力。面对我市前面的“标兵”和后面的“追兵”,要继续保持竞争中的相对优势和相对领先的位次,唯有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地企业来杭发展,从而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除此别无他法。

二要充分认识到二轮审改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首先,由于传统思维惯性的定势,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管理=审批”的观念根深蒂固,人们习惯于以审批来管理经济。取消事前审批,代之以事后监督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其次,由于部门利益刚性的影响和第一轮审改的不彻底,许多核心的审批事项得以“顽强”地保留下来,部门权力利益化、利益法制化充分显现,多数部门都能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找到要求保留的所谓合法的“依据”。第三,在于工作的创新性。行政审批制度可以说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改革,无现成模式可循。我们在这场改革中要树立“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外学市场经济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内学深圳等改革示范城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实践,突破成规,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进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二轮审改是一场硬战。为此,必须加强领导,组织力量打好这场攻坚战。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一轮审改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主动地先行提出改革意见,减少审批事项。全市的审改要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在现有保留事项中再减少三分之一以上。二轮审改要与新一轮机构改革相结合,在两项改革中切实解决部门职能重叠、交叉问题。要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标尺,通过审改切实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遏制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要以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方式为突破口,继续抓好集中办事大厅建设,推行“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要加强规划,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尽早实现“网上办公”,方便基层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