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争百亿、上台阶”系列活动请示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1 14: 13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发〔1999〕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关于要求组织开展“争百亿、上台阶”系列活动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我市财政规模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1999年全市财政收入努力实现100亿元、市区实现65亿元的目标。财政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体现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现财政收入上百亿元的目标,对于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改善杭州投资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政府都要将实现“争百亿、上台阶”目标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将任务分解到位,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为杭州建经济强市作出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要求组织开展“争百亿、上台阶”系列活动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近期对杭州市财政工作作出指示,要求我市1999年财政总收入上一个新台阶,并提出了财政收入全市努力实现100亿元、市区实现65亿元的目标。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改善杭州的投资环境。据对我市及所属区、县(市)1998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1999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00亿元的任务虽然艰巨,但我们认为,通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适逢建国50周年和本世纪的最后一年中,杭州财政总收入上百亿元的目标是可能实现的。这一目标的实现,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经与市国税局和部分区、县(市)财政局沟通、分析和研究,现就实现百亿元收入目标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百亿元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考核

实现100亿元财政收入的目标,即要比1998年实绩增长15个百分点,增收13亿元,与1998年增量相同。我们拟将今年增收13亿元的目标任务,以大致相同的增长比例分解到各区、县(市)和市属各征收部门。实现这个目标无论对国税还是地税,对市区还是县(市),任务都是十分艰巨的。但从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看,今年国内生产总值仍将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增值税增长速度可望基本上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同步,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排污费等税种的增幅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从行业发展趋势看,烟草、邮电通讯、旅游、建筑等行业仍然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特别是烟草消费税有较大的增量;从税收征管方面看,税收上的“跑冒滴漏”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仍有潜力可挖。另外,国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清理各项预算外收费,严格预算退库。这将为我市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由此可见,这个目标的实现不会给企业增加新的负担。

“争百亿,上台阶”是全市各级政府的经济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市属各征收部门;二是要实行计划目标和努力目标的双重责任制考核。各级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是本级政府的年度计划目标;“争百亿,上台阶”的收入任务是全市各级政府的努力目标。因此,均应列入政府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制定相应政策,确保任务完成

考虑到我市财政管理体制和征收部门的特点,“争百亿,上台阶”需调动各区、县(市)增收的积极性。为此,拟制定和实施以下政策:

(一)对各城区以1998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绩为基数,完成市下达努力目标的,全额兑现“两保两联”政策;没有完成努力目标任务的,停止兑现“两保两联”政策,并不予审批收入退库。完成努力目标,且地方财政收入超过预算计划的,上缴市分成的20%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同时,以1998年城建税收入为基数,完成努力目标的,其超过1998年城建税收入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各区用于城市建设。没有完成努力目标任务的,按原体制结算。

(二)对完成市下达的指导性收入目标的县(市),市政府将省财政奖励给市的城建资金按各县(市)收入完成情况予以全额让渡。

(三)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中央税收任务的各级国税局,由市及区、县(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市直属征收部门,以1998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绩为基数,完成或超额完成市财政局下达的努力目标的,由市财政局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此外,对在“争百亿、上台阶”活动中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其考核办法随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一并下发给各区、县(市)财政局和市直属征收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增收氛围

为实现“争百亿,上台阶”的收入目标,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要从年初开始抓早、抓实。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杭州市‘争百亿、上台阶’动员大会”。同时,全市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征税的宣传,教育和督促纳税人及时定额地纳税,支持国家建设。

为搞好“争百亿、上台阶”活动的发动工作,拟在全市财税系统内部开展“百亿收入献厚礼,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活动,动员全体财税干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全市财政收入上百亿元的目标。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实施。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