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0年1月—12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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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办〔1999〕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计委拟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0年1月—12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0年1月—12月)


(杭州市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为了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新近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杭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与市有关部门研究,对1999年度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进行了适当修订。本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除鼓励、限制、禁止类列出目录外,其余未列出的为允许发展类项目。现将2000年1月至12月期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公布如下:

一、鼓励发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粮、油料、茶、桑、果树、蔬菜、花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开发、引进。

2、新型栽培技术推广。

3、低丘缓坡的综合整治和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

4、商品粮基地建设,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5、大型畜禽生产基地建设,蜂业基地建设,名特优畜禽品种引进、开发。

6、水产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养殖,珍稀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先进养鱼技术的推广。

7、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保鲜、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8、森林资源的保护,生态建设。

9、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创汇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0、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11、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标准堤塘和城市标准堤塘的建设及维护,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洪、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建设。

12、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京杭运河(杭州段)、分水江、苕溪和市区河道的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

(二)机械行业

1、机电仪一体化产品,主要是数控机床、专业机械、机器人,检测仪器、仪表,工业用超声技术、红外技术、真空技术加工和检测设备,电子式数字仪表,气、光电等控制元器件、传感器,激光仪器设备等及成套工业控制设备。

2、大型空分设备、工业汽轮机、发电设备、余热锅炉的升级换代及成套化。

3、环保机械设备,主要是污水、垃圾、废气的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

4、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零部件中电子、电器产品,大中型客车及专用车。

5、新型经济适用农业机械。

6、节能型机电产品,主要是节能电机、调速离合器、高效变压器、风力发电机。

7、精密模具。

(三)电子信息产业

1、计算机网络设备。

2、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系统。

3、应用软件、支撑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4、数字、宽带化通信设备。

5、具有经济规模的微电子及元器件。

6、新一代数字化音视频产品。

7、光电、磁电信息记录材料。

(四)化工行业

1、农用化工产品,主要是新型农用薄膜、可降解薄膜、渗透气化膜,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多元素混合复合肥料,新型除草剂。

2、橡胶、塑料制品,主要是高性能子午线轮胎,聚氯乙烯掺混树脂、特种橡塑制品、合成橡胶制品,高档新型包装材料。

3、精细化工产品,主要是造纸用专用化学品,石油加工助剂,高分子材料用抗静电剂,纺织印染助剂及表面活性剂。

(五)轻工、食品行业

1、高速卷烟纸、长纤维纸、滤纸系列等特种用纸。

2、采用变频控制技术、模糊逻辑控制技术,改造家用电器产品。

3、食品工业,主要是肉类、乳制品、蜂产品、笋产品等深加工、精加工,天然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方便、营养、速冻食品,保鲜蔬菜,天然果汁类饮料。

4、旅游纪念品,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

(六)化纤、纺织、丝绸工业

1、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以化纤原料为主的产业与装饰用纺织品。

2、新型的、顶替进口、扩大出口的高档服装面料,名牌服装。

(七)医药工业

1、新型、特效化学原料药及最终产品和新型制剂。

2、生物工程药品,主要是运用现代医药生物技术如细胞融合、基因重组、酶工程等方法研制的药物及诊断试剂,抗生素类。

3、抗肿瘤、新型心脑血管病、抗感染类药物及老年性疾病防治药等,利用现代技术的中成药制剂。

4、新型畜、禽用疫苗,兽用化学药品。

5、现代医疗器械产品。

(八)建筑材料业

1、玻璃深加工,主要是节能玻璃、安全玻璃等特种玻璃和其它工业用技术玻璃。

2、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

3、非金属复合材料,主要是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及制品、聚碳材料等。

(九)建筑业

1、新型建筑材料的施工机械、建筑机械。

2、大型高层建筑新技术、新工艺。

(十)新兴产业

1、信息产业。

2、新材料,主要是纳米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改性工程塑料、信息记录材料、光纤通信材料、新型复合多功能材料及特种材料加工。

3、生物工程技术及其产品,主要是细胞工程技术、基因工程技术产品。

4、新能源,主要是开发太阳能转换材料晶硅薄膜、新型太阳能电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等。

5、环境保护产业。

(十一)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

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改造;

千岛湖至黄山铁路;

城市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和外围公路接口工程;

钱塘江过江交通;

出海船形设计及制造;

2、杭州萧山机场,飞机购租和国际航空客、货代理。

3、邮电通信:

邮电信息枢纽工程;

电信网从数模兼容网向综合业务数字网过渡工程等。

4、能源:

联网供热、热电联产、抽水蓄能电站;

城市(镇)变电所、电网架空线改造为地下电缆建设、农村电网改造;

城市管道煤气,管道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清洁型煤技术;

农村沼气、太阳能开发和利用。

节能技术、装置。

5、供排水:

市区和城镇供水工程,城镇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工程,低洼排水工程,给、排水管网改造、调整。

6、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物业管理。

7、环境保护技术与工程,重点为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苕溪、钱塘江水系治理,运河杭州段及市河综合治理工程;废(污)水、废气、噪声、震动、电磁波等的技术监测和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8、城市垃圾、粪便处理及其综合利用。

9、市区和城镇绿化,公路干线沿线、入城口绿化,园林建设。

(十二)旅游业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开发、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吴山风景区开发、西溪旅游资源开发,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湘湖等旅游景点开发,良诸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西天目自然保护区的综合保护和东天目山区的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游览项目、景点开发。

(十三)商业、仓储业

1、室内农贸市场的配套建设和改造。

2、规模经营的超市、连锁店、配送中心。

3、农村商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建设。

4、社区综合服务,居住区商业网点配套建设。

5、具有特色的商业专业街区建设。

(十四)金融、保险业

1、保险。

2、金融、保险、投资、外汇等咨询。

(十五)信息、咨询等服务业

1、信息、咨询服务。

2、信息网络建设。

3、电子商务。

4、会计、审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

5、经济和科技展览,国际会议及服务设施。

6、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六)科学技术

1、国家和省、市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与高技术产业化、新产品开发、重大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

2、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

3、国家和省科技园区、示范园区建设。

4、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

5、科学技术普及。

6、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十七)教育事业

1、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

2、多形式社会化办学。

3、中学配套建设。

4、电化教育。

5、教育后勤社会化服务。

(十八)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事业

1、文化艺术标志性建设,基层群众文化、娱乐设施。

2、历史街区、古城遗址、文物保护或修复。

3、特色专科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急救网络建设,卫生防疫设施更新、建设。

4、区、县(市)运动场(馆)、群众体育活动设施。

5、老年人生活设施。

二、限制发展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限制发展的项目

1、达不到规模效益的电视机、收(录)音机、家用电冰箱(含冰柜)、家用洗衣机、空调器、显像管的生产。

2、摩托车、汽车装配及制造,废旧汽车拆解。

3、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

4、饲料加工。

5、血液制品生产。

6、化妆品生产。

7、成品油、煤炭的批发、零售企业(含加油站、油库)。

8、占用耕地的房地产项目。

9、高档写字楼,高档娱乐场所,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人造旅游景观。

10、市区旅馆(含设接待床位的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楼以及旅店式管理的公寓和写字楼、办公楼等改建为旅馆、饭店的项目)。

11、市区一般商品交易市场、市中心城区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百货商场。

1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的新建、扩建、翻建、装修。

13、新办矿山。

(二)技术落后、耗水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年产10万吨以下小啤酒,黄酒、酒精生产。

2、漂染,棉、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绒)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

3、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4、一般日用塑料、纸基复合软包装和塑料制品。

5、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6、土造纸,年产3万吨以下纸板。

7、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旧机械产品翻新。

8、15吨以下转炉炼钢,10吨以下电炉炼钢,7吨以下冲天炉炼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炼焦、炼油、炼硫、炼铜、炼锡、炼钼、炼铅、炼锌。

9、选金,200吨/日以下选钼、铅、锌,铜矿,100吨/日以下萤石选矿。

10、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11、制(鞣)革。

12、小型火力发电(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13、烧炭。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加工项目

1、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2、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

3、年产10000吨以下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

(四)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西天目等国家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西溪(蒋村地区)、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内新上工业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项目;风景名胜区内民用住宅。

(五)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万吨以下的纸板。

2、年产40万张以下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3、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年产1000万米以下漂染、1000吨以下棉、毛纱染色、200万米以下呢绒染色、500万米以下丝绸印染,洗毛。

4、年产3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5、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万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6、10吨以下转炉炼钢、5吨以下电炉炼钢、5吨以下冲天炉炼铁。

7、湿法回转窑、机立窑、普立窑、干法中空回转窑、1000吨/月以下回转窑生产水泥。

8、年产7500吨以下玻璃纤维,500万米/年以下土工布。

9、土法炼焦、硫、油、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

10、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

11、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12、小型火力发电(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

1、厂址设在西湖、钱塘江(三桥以上)——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青山湖、苕溪、西天目等市政府确定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居民居住区的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等项目。

2、设在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3、风景名胜区的景区内的工厂。

(三)市区和县(市)城马路市场。

(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产品。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1、对外商投资的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类项目,按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1997年12月修订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施行。

2、外地投资者在杭投资兴办符合本《目录》中鼓励发展产业、产品的企业,均可享受杭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外地企业来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1998〕4号)。

3、有关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目录(见附件一.docx)。

4、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特种行业、控制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及专营类项目(见附件二.docx)。

5、有关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见附件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