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1 10: 2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发〔1999〕2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及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给每个公民编制一个唯一、不变的号码,在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等权益事务方面广泛使用,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建设,也是实现社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方便群众生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编制公民身份号码涉及面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必须统一认识,负起责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市政府决定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工作步骤。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组织,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市各地的工作情况,我市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的总体安排是,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凡条件已具备的地方,可以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颁发18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施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对新领证公民及补证、换证公民一律颁发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居民户口簿的赋码换发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在目前已有试点的基础上,各地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对城乡全部常住人口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及时完成已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的编号升位和其他未发证公民的补编号码工作。

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必须借助计算机进行。目前尚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户口登记或户口管理机关必须抓紧配备必要的设备,搞好相关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以适应工作需要。

在编制工作中,要落实责任,制定严密的操作规范,严格审核把关程序,确保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准确性,防止出现重号、错号和一人多号的差错。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从目前我市户口管理的情况看,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有些县(市)户口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不规范,户口资料残缺、差错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5号)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各项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和机构,加强对户口资料的整理和核对,由公安派出所全面接管户口并实现计算机管理,促进农村户籍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为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级政府必须紧密结合明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次户口整顿工作,及时将公民身份号码登录在居民户口簿上,做好居民户口簿的登录、发放和换发工作,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做好,特别是民政部门应抓紧编制农村地区门(楼)牌号,为公安机关发、换户口簿和公民身份号码的登录创造条件。

四、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

编制和推广使用公民身份号码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财政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有关部门必需开支的费用,应给予解决,以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公民身份号码的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做好号码使用的各项准备工作。鉴于15位和18位两种编号的居民身份证将在较长时间内并存,同时有效,各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衔接好有关编号赋码工作,抓紧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和有关登记表册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两种编号的身份证都能接受、使用,避免给群众办事造成麻烦。同时,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身份号码登记、使用、管理、核查等规章制度。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