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9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意见
时间: 2019- 07- 10 10: 45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办〔1999〕1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当前,我市各地农村正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为确保中央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在年内完成土地二轮承包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999〕3号)精神,联系杭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贯彻落实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落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能够为我市提前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当前我市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制定的有关土地承包政策,从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制订方案,明确政策,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及时开展这项工作。

二、明确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要求

根据中发〔1999〕3号文件的精神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市各地务必在今年年内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

(一)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市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按照中发〔1999〕3号、中办发〔1997〕16号、省委办〔1997〕70号、市委办〔1998〕23号文件精神,在1999年全面完成这项工作,承包期一律延长30年,土地承包权证书全部签发到户。

(二)完善工作的基本内容。

1、认真执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一律延长30年。已经开展过土地二轮承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延长到30年。同时要制订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人地变化矛盾的具体政策。

2、切实落实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把土地承包权全部落实到农户,并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户承包经营集体土地的合法凭证,各地要在做好土地发包、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向农户核发由省农办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几年已经开展了完善工作的地方,也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工作。

3、严格规范土地调整的程序和范围。土地调整要坚持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确因人口变动、土地被征用等原因而需调整土地的,调整方案必须经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区、县(市)农经委(局)批准。

4、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第二轮土地承包统一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完善中要加强承包合同的鉴证工作。各乡(镇)、村都要健全制度,加强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要加强承包款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合同兑现。承包款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生产服务。承包款管理和使用要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

5、加强对“机动地”的管理。预留“机动地”要严格控制在总面积的5%以内。“机动地”用于非农建设要严格按有关政策和法规办理,使用前要落实给农户耕作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6、稳定种粮大户。已经由种粮大户承包经营的土地,要保持稳定。村经济合作社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做好转让土地使用权农户的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手续,并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在经济上作出相应的补偿。

三、加强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领导

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事关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也是我市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把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认真抓好。一是各级在完善中要建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制订完善政策和工作方案,及时作出部署,并组织实施。三是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群策群力抓好这项工作。各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四、认真做好土地二轮承包的检查验收工作

为了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按时完成和完善工作的质量,在年底前,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地的完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分两个层次进行,各区、县(市)要先组织乡(镇)搞好自查或互查,检查的重点是承包期限是否延长到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发放到户,土地承包决议、承包清册、合同档案是否完整。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检查结果要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