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34/2019-2401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6-07 |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陈宗年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杭州仲裁委员会滨江分会的建议》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0年,经萧山区政府批准同意,成立杭州仲裁委员会萧山分会(以下简称萧山分会),专门负责受理和办理萧山区、滨江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等杭州行政辖区内钱塘江以南地区仲裁案件。萧山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萧山分会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为萧山分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已经设立了覆盖滨江区的仲裁分支机构。
2018年,《萧山仲裁分会章程》报经萧山区政府批准实施,萧山分会实行委员会管理制度,创新了仲裁分会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随着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了解仲裁,信赖仲裁,选择仲裁,萧山分会在钱塘江南岸地区的知名度不断提高,现已成为一支立足萧山区,辐射钱塘江南岸的仲裁力量。
下一步,杭州仲裁委员会将密切与滨江区政府保持联系,加强与滨江区政府各部门、协会、商会的合作,积极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提高萧山分会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滨江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杭州仲裁事业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