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区域合作与促进处
主要职能:

拟定全市国内(港澳台除外)市场开发、形象推广专项规划和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和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国内(港澳台除外)交流和促销推广工作。牵头区域合作和对口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展览活动。指导全市国内旅游宣传品制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8、9楼
岗位负责人: 何俊民
邮政编码: 310016
联系电话: 0571-85257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