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艺术处
主要职能:

拟定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型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研究评论,扶持优秀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指导文艺院团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文化研究和重大专业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工作和旅游演艺创作演出。

单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8、9楼
岗位负责人: 黄江平
邮政编码: 310016
联系电话: 0571-8525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