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9-2367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5-2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7:1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持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扫黑除恶、扬尘管控、防汛防台防雷、卫生防疫、环境卫生、排水排污等督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总站将于6月1日~6月25日期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25日

检查范围:市总站受理监督的建设工程

二、专项检查活动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以扫黑除恶、项目安全管理;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搭拆及使用安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工程扬尘管控、防汛防台防雷、卫生防疫、环境卫生、排水排污等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为重点(检查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6月1日~6月11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措施,检查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二)6月12日~6月25日为总站督查阶段。总站将以监督科室为单位成立七个检查组,每科的科长、副科长做为本检查小组的负责人,每个检查小组按照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对项目清单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项目清单即主体工程专项检查项目清单),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为必查项目。

四、活动要求:

1、各企业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建文领办〔2019〕2)号、《关于落实开展建筑工地“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扫黑除恶、防汛防台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2、总站各检查组应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暂时停工等措施,严格按规定对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施违章扣分处罚。局部停工和责令暂时停工整改项目的复查工作由各监督科室负责落实。

3、各检查组带上拍摄设备,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工地进行拍摄,汇总后进行曝光。若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还须当场做好行政执法调查笔录,确认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做好基础工作。

4、各检查组应在6月28日前将综合检查结果书面汇总上报综合科,综合科将综合检查结果汇总后报送市建委。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