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47/2019-2398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规划资源建议提案〔2019〕40号 公开日期: 2019-05-15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余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9-05-15 09:3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金佩英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余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蓬勃兴起,村庄面貌已经得到极大改善。对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局面、新问题,需要新政策、新做法去破解。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希望能在操作过程中不断探索,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要素保障。

一、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针对设施农用地此前存在的概念不清、界限不明的问题,省国土和农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对设施农用地分成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并分别进行定性、定量。其中,将您建议中提及的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等纳入生产设施用地,将必须配备的检验检疫监测、农产品临时存储等纳入附属设施用地,将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等纳入配套设施用地,并将该三类用地定性为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农用地的利用上放手让农民自己作主。同时,对每类用地的配套面积比例上限予以规定,对服务与监管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局将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形成部门和百姓对政策理解的共识,另一方面积极调研,根据需要探索制定相关细化实施细则。

二、多规合一编制村庄规划。在定性、定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把包括农用地在内的各类用地进行落地定点。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和国家规划体系重构所带来的政策红利,解决以往规划“打架”的问题,把村庄规划真正编制成为“多规合一”的实施性规划,并作为村域内各类用地审批的法定依据。以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为要求,依据各类土地 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安排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育、文化传承等各项事业用地规模,不断改善和优化村庄用地空间布局。对开展建设用地复垦的,允许提留不超过20%的指标进行预留,用于乡村振兴建设短期难以定位的项目,并且允许结余的指标进行有偿调剂。在此基础上,推动各地编制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实施的时序计划、具体项目、责任分工,确保村庄各类保护和建设活动有序开展,规划成果切实落地。

三、发挥综合整治平台作用。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村庄规划实施落地的主平台,把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作为挖掘乡村振兴发展空间的主战场。通过农用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通过设施农用地政策,解决农业设施配套用地问题;通过建设用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特色农业培育、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目前我局已经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00个以上,覆盖50个乡镇、500个行政村以上。

四、加大考核和执法监督力度。对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情况强化评估,把推进情况评价结果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支队作用,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同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途径,剖析案例宣传政策,形成社会共识,坚持农地姓农、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的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底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