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9-236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03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暨平安工地建设、渣土运输专项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检查的通报
时间:2019-04-03 17:2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节后复工工地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建委工作要求,市总站于2月20日~3月20日,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暨平安工地建设、渣土运输专项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工作计划,总站各检查组重点对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及“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承诺书及授权书签订情况;扫黑除恶线索征集情况;工程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工地复工是否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施工、监理企业对工程分包企业的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对务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资质复查情况;现场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情况等进行检查。

各检查组共对295个受监工程实施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了复工检查,但是部分企业和部分项目部对复工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及人员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现场实际情况与企业项目部自查结论不相符合,实际存在的问题未能在自查表中得到体现并及时进行整改,个别项目所实施的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不到位情况未引起重视。

2、部分项目公司级教育未能及时落实签章,对节后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重视,现场存在作业人员先上岗,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后续进行的现象。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不够完善,存在技术交底只针对班组,未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对不同时间段进场的作业人员未同步进行交底。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存在一定程度缺位,起重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未按专项方案执行,日常动态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专人专岗等不同程度的管理缺位现象;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维保检查后结论不够具体,部分项目维保资料中影像记录未体现;个别工程塔吊安装告知未审核现场已进行安装作业,检测报告未出具现场已投入使用等情况。

2、现场消防安全、临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等管理未落实到位。部分现场存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缺失或设置不规范;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明确,施工单位未根据所在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各类应急预案;制作场、仓库等区域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不符要求,楼层中灭火器配备不足或过期未及时更换;临时用电不规范,使用禁用电缆线,机具未配开关箱,二级箱及开关箱内一漏多接,动力、照明混用等情况。

3、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等重要岗位人员未能及时到岗履职的依然存在;个别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配备不符住建部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桩基机操工证书不符等问题依然突出。

4、部分现场缺乏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不能对现场搭设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无法对搭设队伍合理管理。支模架及外脚手架搭设未能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实施,搭设人员在实施作业时也未按方案进行搭设;部分支模架未按规范设置可调支托。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部分现场材料堆放无序,裸土及易产生扬尘材料未能及时覆盖,扬尘控制措施未真正落实,喷淋等设备虽安装却未有效使用;

2、部分现场围挡破损,围挡与外界环境未封闭,工地大门敞开,大门冲洗及净车出场措施不完备;

3、部分现场地连墙、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在场地里横溢,施工通道保洁不到位,场地内排水系统局部堵塞,未经三级沉淀池直排市政管网。

4、部分现场宿舍内未配置烟感报警器或烟感报警器失效、人员信息未及时上墙;

5、部分现场存在渣土外运审批程序未完成,渣土准运证过期;未及时与渣土运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及时收集准运证,实际车辆运输单位与合同中不一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站检查组人员共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6份,责令暂时停工通知书18份,责任主体诚信扣分25家,57分;从业人员诚信扣分227人,611分;企业安全告诫约谈18家,简易行政处罚20起。综合检查结果,总站决定将复工检查执行到位以及复工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工地进行公示。

截至目前,市总站受监范围内建设工程已经大多复工,下一步总站还将继续跟进未复工工程的复工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未落实节后复工前自查工作的工程,总站在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将在后期的复工督查工作中继续跟踪检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