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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时间:2019-04-15 14:4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项目背景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退化,对于家庭住宅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的要求更高,但我国目前家庭住宅在设计建造时,基本没有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适老化水平普遍较低,而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大多房屋建设年代早,房屋老旧,情况更加严峻,对居家老年人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二、项目依据 《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杭政函〔2014〕17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3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 适老化改造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组织提供技术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建设,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无障碍、安全、整洁等适老化改造,内容分为三大类: 注: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四、项目实施原则 五、项目实施范围 每个试点地区试点50户,将根据上一年实施情况逐步全市推广。 六、项目实施对象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和改造的住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七、改造费用 每户家庭改造费用根据评估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助方式由区里自行制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补助标准。 八、项目实施流程 九、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解读人为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戴斌亮,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59号,联系电话:85065877;杭州市财政局社保处陆霄霄,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联系电话:87819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