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物业监管处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承担物业服务企业业务规范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物业管理用房缴交确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承担物业监管相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运作。指导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参与物业服务指导价格的拟订与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    

岗位负责人: 俞晓军
联系电话: 0571-8958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