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21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19-0004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19-03-29 15:0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背景

为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确保杭州市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我局按此要求并结合教育部门考试安排起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建议由市政府签批后在杭州日报上公开发布,依照《通告》加强对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行其司,密切配合,确保一年一度的中考和高考工作顺利进行。这是我局历年开展“绿色护考”工作好的做法,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明确了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关于作业时间限制。《通告》中明确了2019年6月2日22时至6月8日6时、2019年6月10日22时至6月16日6时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此外,2019年度高考日(6月7、8日)、中考日(6月15、16日)、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4月6、7、8日;6月下旬待定;2020年1月待定),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各考点周边禁止产生噪声的行为。

(二)关于职责分工。《通告》附件《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一览表》中明确了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拆房工地噪声、交通噪声、公共场所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噪声、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噪声、居民住宅建筑物内噪声、室内娱乐噪声及宠物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噪声、铁路机车鸣笛噪声等各类噪声的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以方便群众咨询投诉。

(三)关于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杭州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联系人:陈文昌,联系电话为:8723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