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风景园林局
主要职能:

负责名胜区园林绿化的审批、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公园、景点各类展览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名胜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安全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改建(装修)项目的消防审批工作。指导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的学会、协会管理工作。承担人防(民防)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三委五局”体系的建设工作。

岗位负责人: 陈林
联系电话: 0571-8958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