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07 14:5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2018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电话:64822640,电子邮箱:hzcaxxgk@126.com) 。

一、工作概况

2018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1)注重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出台《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淳政办函〔2018〕63号)等文件,以需求为导向,确定12个公开项目55个公开子项,做到要素齐全、格式统一和标准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明确答复时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救济途径。全年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45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2件、诉讼56件。

(2)加强解读回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作为增进公众理解支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手段。2018年,全县各部门统筹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80条,发布图解2篇;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其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0场;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77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2期。

(3)深化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整合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服务便捷高效,成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县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07044条,同比增长2.8%。

(4)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人工方式和第三方平台监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将网站季度抽查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评议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县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站点、淳安发布、淳安县电视台网、千岛湖新闻网等平台公开信息共10704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299条,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站点发布信息13373条,广播电视、千岛湖新闻网、报纸等媒体主动公开60186条,淳安发布、淳安微政务发布信息15186条。

(1)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138条,实现全县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覆盖。

(2)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公告专栏,对相关项目审计信息进行公示,目前共发布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公告60条,内容涉及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政策跟踪审计等方面,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200项,其中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74条,中标公示104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435条,中标公示394条;产权交易招标公告38条,中标公示2条;国土交易招标公告9条,中标公示1条;其他交易招标公告28条,中标公示15条。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我县梳理和完善权力清单4745条、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666项、部门职责清单1117条、便民服务事项4403项、行政处罚信息2179条、守信红名单信息256条、失信黑名单信息7条。

(5)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梳理和完善扶贫救助信息,进一步加大扶贫救助政策、项目安排、扶贫资金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脱贫工作”、“专项资金”和“社会救助”等专栏公开信息66条。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开展河湖水质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信息”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千岛湖水质月报、淳安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污染源排查整治等信息108条。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共1156条。加大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助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设专栏主动公开县级各医院“阳光用药”、医疗机构设置、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3条。

(8)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2018年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7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17条、保障性住房信息14条、民生商品价格收费信息96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3条、工程建设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继续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答复流程,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

(1)申请情况。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信函申请10件、现场申请3件,网络申请32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标准规范、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等。

(2)答复情况。我县受理的4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答复和办结。从答复情况来看,已主动公开的7项,同意公开的27项,信息不存在的4项,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1件,另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县没有收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县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7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诉求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注重结果公开,决策、管理等信息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不能合理应对日益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法律风险;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足,兼职多、专职少,人员流动性大等。为此,今后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1)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要求,明确公开主体,细化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我县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2)提高规范水平。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推动我县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

(3)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升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