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34/2019-21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2-27
发布单位: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杭州市法制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27 09:1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18年,市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8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府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等要求,对我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为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的管理、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办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秘书行政处为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公开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并进行即时更新。 

      (一)法制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以“杭州政府法制网”为主要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杭州政府法制网上及时主动公开如下信息: 1、本办领导信息; 2、本办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信息; 3、本办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信息; 4、本办召开工作会议的信息; 5、地方立法工作信息; 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信息; 7、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信息; 8、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9、公示、公告; 10、各区、县(市)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等;11、部门预决算及人事任免等信息。12、行政复议决定书。我办及时发布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各界知晓和查询。

除及时公开上述信息外,我办还在网站上建设了法规库,全面公开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及时进行查询。除此之外,我办在网上公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补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表格下载,方便市民群众和基层部门。我办还在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了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供市民查询和监督。同时,针对群众主动申请信息公开的,我办都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到按时回复;同时,积极提升办件效率,缩短办结时间,及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信息公开答复。

截至2018年12月21日,在法制办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3000条。其中,发布本部门法制信息559条,占总数的18.6%;发布全市各地各部门法制信息2441条,占总数的81.4%。2018年收到群众申请信息公开23件,均做到按时回复。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将其汇总编辑入“杭州法制信息”内部交流刊物,刊登各种政府法制理论文章、立法工作动态、行政复议工作动态、执法监督工作动态、依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动态、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分送市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动态,交流政府法制工作经验。

除在杭州网和杭州法制网上及时更新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外,我办还充分利用和依托媒体的影响力,主动及时地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政府法制工作及立法动态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办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渠道,今年以来发布微博(含转发)1514篇,微信48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9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随着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根据《条例》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涉及本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法制信息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有效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手段,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强化培训,从严督查。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