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30 15:5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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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

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杭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应用牵引、融合赋能、开放合作原则,瞄准技术创新、产业培育、融合应用等三大主线,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融合应用示范、产业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引进、生态环境营造、空间布局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典型场景应用先行地、企业培育发展主阵地、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杭州人工智能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显著成效,支撑引领杭州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基础研究。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群体智能、混合增强智能、自主智能系统、人工智能安全、智能芯片等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核心发明专利300项以上。

  (二)场景应用。城市大脑、阿里AI应用成为典范;赋能亚运、未来社区、城市治理等形成示范;打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20个,培育行业应用场景标杆企业80家。

  (三)企业培育。培育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10家以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人工智能产业总规模2000亿元以上,智能安防、智能机器人和智能软硬件等产业形成领先优势。

  (四)人才集聚。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全球顶尖科技人才40名、高端研发人才1000名、高级技术人员5000名;建成人工智能开源开放的技术生态、产业生态和学术生态。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前瞻布局,开展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打造基础研究平台,实现人工智能创新水平整体提升。

  1.加强基础研究布局。以实现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模型、底层机制和安全体系等领域突破为重点,超前布局可能引发人工智能范式变革的基础研究,在若干优势领域取得突破,为人工智能持续创新与深度应用提供强大科学储备。

  2.打造基础研究平台。鼓励和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等在杭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支持阿里达摩院、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科研布局。支持创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载体,实现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需求,以算法为核心,数据和硬件为基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布局,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战略产品,形成感知与计算硬件突破、智能计算平台支撑、算法与应用多面开花的技术体系。

  4.加大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研发。研发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传感器等核心基础硬件。研发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定制芯片,设计面向新计算范式的芯片架构。开发专用操作系统,实现大规模应用。研发自主开源基础软件、自主可控安全硬件服务平台,满足人工智能多层次需求。

  5.建设公共技术平台。依托之江实验室、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联合骨干企业建立基础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进“天枢”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建设及应用。搭建天池大数据众智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建设智能软硬件、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三)融合应用示范。以城市大脑为统领,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杭州市率先运用,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标杆。

  6.建好城市大脑形成示范。通过整合政务数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互联网数据,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城市管理各系统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实现城市治理能力的智能化、集约化和人性化。在交通治理、城市管理、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推动行业应用。探索经济管理的智能化。

  7.打造独具特色应用场景。突出智慧亚运、未来社区,聚焦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医疗与健康、教育、商务、金融、交通、环保、农业、司法等领域,加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应用场景示范,探索应用新模式,拓展市场规模,提供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四)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和重点企业,布局产业链高端,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8.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在骨干企业分类分步推进离散型、流程型、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重大智能装备首台(套)推进工程。

  9.大力发展智能产品。做好智能安防、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智能产品研究、生产和推广,实现集群式创新。推进教育娱乐、医疗康复、安防救援等特定应用场景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新型可穿戴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10.发展人工智能企业集群。建立市人工智能企业库。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龙头企业进入人工智能领域,打造以领军企业为核心、行业标杆企业为支撑、专精特中小企业为特色的企业集群。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上规模和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大对国内外人工智能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谋划和建设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产业化项目。

  11.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围绕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学习等领域培育新兴业态。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和配套服务。培育人工智能数据与系统安全的技术与产业生态,推动人工智能全链条协调发展。

  (五)人才培养引进。制定人工智能人才政策,落实人才生态建设意见,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打造人才集聚地。

  12.推进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大学人工智能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人工智能学院。鼓励在杭高校拓展人工智能专业的教育内容。

  13.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引进。通过重大研发任务和新型研发平台培养、引进高端人才,支持引进人工智能领域的顶尖科学家和团队。鼓励采取灵活方式柔性引进人工智能人才。统筹利用省、市高端人才计划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培养。设立市人工智能领军人才计划,实现基础研究稳定支持。

  14.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引导在杭高校院所对接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建设教育培训基地。

  (六)生态环境营造。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空间、公共服务、金融、数据等支撑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

  15.构建开放合作创新机制。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加强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和产业合作,布局海外创新中心和研究中心,积极引进国际人工智能创新资源。立足杭州,引领全省人工智能发展,与上海等试验区密切协作,构建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16.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和研发机构开放交通、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落实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开放数据重点领域负面清单制度。

  17.强化金融支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的支持。设立人工智能创业(天使)投资基金,支持人工智能初创企业。深入推进“凤凰行动”计划,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

  18.优化双创生态。举办高规格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和论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智能产品展览会。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业研究,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及行业交流。

  19.加快建设智能网络设施。加快推进IPv6、光纤网络、5G网络、区块链服务网络、窄带物联网、北斗导航网络、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和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等设施建设和应用。 

  (七)空间布局优化。结合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的要求,优化人工智能空间布局。

  20.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等产业平台建设,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引领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围绕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系统三大领域,建设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示范基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依托物联网产业优势,打造物联网优势产业集聚区。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21.谋划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区。以区、县(市)为主体,打造一批市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区,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社会实验等方面率先示范。

  22.打造产业平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人工智能空间载体,包括人工智能产业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等。大力推进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小镇、青山湖科技城微纳智造小镇、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人工智能产业基地、西湖区云栖小镇、萧山区中国V谷和机器人小镇、富阳区硅谷小镇等人工智能产业平台建设。

  (八)体制机制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建立开源开放共享新机制,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环境。

  23.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技术示范、政策试验、社会实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有机结合,构建科学高效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开放互联网诊疗服务。建立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统计体系和评估监测体系。

  24.探索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安全框架。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制定。基于我市实践制定人工智能城市治理相关标准。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或主导制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造。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

  25.探索形成人工智能城市治理的杭州经验。依托城市大脑打造全国城市数字治理的样本。通过人工智能社区治理实验,优化未来智慧城市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探索无人驾驶对道路智能化配置的要求,形成解决方案。

  26.探索研发机构开拓新领域的组织模式。以人工智能为突破口,以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为样本,在项目组织、人才集聚、激励评价等方面开展探索与创新,完善混合所有制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进不同市场主体间的深度融合,破解政产学研融合难题。

  27.深化军民融合。大力推进人工智能领域的军民融合创新,引导军工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实现“民参军”“军转民”互促互强。深化军民合作,围绕宽带与智慧海洋工程、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新一代超算中心、量子通信等布局一批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杭州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提供战略咨询和指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融合应用的财政支持。推进产业基金对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智能产业化。

  (三)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社会公众对人工智能的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积极宣传人工智能新进展、新成效,引导社会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