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19- 12- 02 16: 18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农〔2019〕43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及《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7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