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39/2019-2594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房局〔2019〕212号 成文日期: 2019-11-22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19-0104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意见征集情况
时间:2019-11-22 10:3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6日,在市住保房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23.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6条,其中15条未涉及草案具体内容,故有效意见建议为1条,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建议长租公寓应该签三份合同,分别为公司和房东、公司和租客、房东与租客,明确公司暴仓后的房东和租客之间违约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化解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另外,住房租赁企业虽然设立银行设立专户,但是如何确保公司资金不在“体外循环”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希望以上建议能充分考虑,尽量确保《管理办法》更加完善。

部分采纳。房东、公司和租客三者之间的合同订立属于民事行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宜作出规定,但可引导三方以便降低风险;在设立专户的基础上增设风险防控金制度,进一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