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综合规划处
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2.牵头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

3.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工作。牵头落实山海合作、都市圈环保、杭黄合作共保等工作。牵头负责长三角区域合作有关工作和臭氧层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4.牵头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负责任务分解、跟踪、汇总、通报、上报工作。牵头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牵头落后产能淘汰、工业平台(园区、开发区)优化提升、食品安全、“四无”企业整治、职业健康、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牵头重点排污单位的确定和发布等工作。

6.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7.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全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低碳城市建设。

8.承担调查处理本处职能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生态环境信访,整改回复涉及本处职能范围内社会评价意见。

9.承担与本处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信息、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
邮政编码: 310020
联系电话: 0571-8958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