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19-258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11-12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19-0003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11-12 14:5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局对2019年6月30日前涉及医疗保障的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杭依办〔2019〕7号)要求在全市行政机关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且因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医疗保障局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已明确,有必要对历年来制定出台的涉及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7号)。

三、文件内容解读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两件附表。

一是《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二是《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文件施行日期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该文件实施日期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刘丹军

联系电话:85376170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