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096836-3/2019-2234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0-14
发布单位: 钱塘新区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08 11:0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开发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

6、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7、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0、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1、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

16、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决算只有局本级决算,分局没有下属独立核算单位。

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收、支总计4,468.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34.38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8.46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6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78万元,占74.76%;项目支出1,127.68万元,占25.2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68.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34.38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34.38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6.09万元,占81.1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16.70万元,占2.6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50万元,占4.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5.02万元,占9.9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8.15万元,占2.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58.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0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的工资福利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5.5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9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编外用工人员的单位缴纳社险资金未曾划转开发区人社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6万元,2018年决算为1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0%。主要原因是强制鉴定的费用由市级财政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0万元,2018年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是品牌建设,地方政府对品牌企业的补助奖励资金部分由市级财政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6.08万元,2018年决算为10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15万元,2018年决算为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职业年金由2018年度支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73万元,2018年决算为44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4.38万元,2018年决算为9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的住房补贴由管委会支付,分局没有及时上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人员);

公用经费21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均在单位食堂承办,节省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13万元,增加43.33%,主要是分局2018年分局医疗器械监管、医药港小镇建设比较有特色,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都有所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上升43.33%。主要用于接待武汉、青海、广州、衢等地工作提升调研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6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8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4468.4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左右。分局致力于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消保维权处置能力、平稳化解重大涉稳、群体性、敏感性消费投诉纠。2.推进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加速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区政府质量奖工作、推动“品字标”建设、企业信用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积极创新食药监管方式、严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切实做好餐饮安全保障、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4.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拧紧安全生产螺丝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电梯安全保障力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78万元,增加2.29%,主要原因是计算口径不同造成的。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广告、公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其他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聘请编外人员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主要反映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