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8 14:5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18年,建德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杭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健全机制平台,强化顶层设计

1.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出台《2018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就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作出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先后组织各乡镇街道、部门信息管理员进行现场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专门走访调研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2.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推进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形成规范统一的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街道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发布政府信息 25977余条,政务微博4560条,政务微信1056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分析、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权力、公告公示以及重点领域等,为公众“一站式”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有序运行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二 、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公开实效

1.进一步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各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建德平台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年共公开信息4199条。

2.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3.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4.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全市重点领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或运用手机短信,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加大雾霾治理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7.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财政信息栏目。各部门和单位应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信息2122余条:发布财政公开信息273余条,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及工程招标信息1849余条。

三、深化解读回应,拓展沟通渠道

加强政策文件深度解读,立体发声。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创新解读方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准确传递政策信息、解疑释惑,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2018年,共对4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并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大学生创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等。

四、严格执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

按照信开条例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全面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作用,畅通了诉求渠道,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至11月28日,市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收件5件,邮寄收件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其他信息公开义务主体通过网上平台收件26件,法定期限内答复2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4件,1件办理中。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加强与信访衔接,实现信访与复议无障碍过渡。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力度,强化发挥协调、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通过协调促成1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经审查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至11月28日,市政府新收复议案件46件,立案42件,结案33件,其中维持11件,撤销1件,终止审理5件,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3件,确认违法7件,责令履行6件。同时,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按省、杭州市要求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市政府对部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出台《建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建政办函〔2018〕90号)。1-10月,杭州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7件。10月下旬,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到杭州中院出庭应诉了1件起诉市政府的案件,为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了示范。1-10月,建德市法院共开庭审理47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7件,出庭应诉率100%。1-10月,建德市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87件,结案62件(其中存案11件,新收51件)。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新收7件,结案3件。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新收11件,结案3件。我市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责任,未发生不按法律规定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的情况,未发生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 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未收取费用。



七、下一步工作

2019年建德市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杭州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以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中国建德”门户网站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积极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对照评估指标检查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督查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杭州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三)以响应社会关切为根本,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