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8-259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2018〕42号 成文日期: 2018-08-3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工交综合类,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18-0009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08-30 10:2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在践行“八八战略”,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的一场原创性改革创新和重大深刻实践。在历经十年从“基层到顶层、自下而上”三个阶段探索的基础上,今年1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吹响了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

近年来,以“一号工程”为统领,杭州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必须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总牵引,通过《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强化对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找准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结合点,以基于单位资源市场产出综合评价基础上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为主抓手,通过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力度,在做好现有产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腾笼换鸟”、“腾区换产”、“引高育新”的力度,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效不断深化。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总体要求。这里重点对主要目标部分作两点补充说明。一是关于评价对象。省《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2020年前完成对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园区、特色小镇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考虑到目前有关工作基础和下一步工作推进实际,特别是关于服务业和园区的评价体系省里尚未出台明确意见,因此,在《实施意见》中,按照分年度的方式,对评价对象的范围分阶段作了细化明确,以便更好地实现上下“对口”和工作衔接,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关工作。二是有关“亩均效益”目标。重点把握了“两个衔接”的原则。一是与省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指标要求作衔接;二是与我市先期已出台的有关规划和文件中的指标设置作衔接。从目前《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有关目标看,领先全省其他地市,也体现了杭州发挥“龙头领跑示范”作用的决心和力度。

第二部分,主要是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三个方面,具体说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中“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什么方式评”四大核心问题。这里需要特别说明是,在设计“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时,我们始终坚持“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即在有关核心指标和比例权重设置上严格按照省里最新的指导要求落实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市结合各自实际和亟待突破的重点问题,创新、增设有关评价指标并适度调整有关比例权重。

第三部分,主要是用地、用能、用水、排污、信贷、财政奖励等六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的重点和举措。需要说明的是,在制定形成有关差别化政策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两点:一是可执行。即总体不突破现有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上位法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二是可落地。支持和允许各区县市在符合市里明确的差别化政策要求的范围内,因地制宜出台细则,不搞“一刀切”。

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实施项目准入和综合评价、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两大机制以及“创新领跑”、“对标先进”、“扶优培强”三大专项行动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机制。

第五部分,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保障措施。

三、解读机关

本《实施方案》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读,解读人:市经信委袁妍,电话:8525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