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8-259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8〕83号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应急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安全消防-/消防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18-002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8-07-12 09:3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3年杭州市被国务院安委办列入首批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单位,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和《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分解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试点,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企业主任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明确提出要“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我国城市安全发展要取得明显进展,要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并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覆盖范围更广,不仅限于安全生产领域,还涵盖了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自然环境等城市运行的所有领域,统筹协调难度更大,创建工作面临新压力、新挑战。为了起草好我市《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我们组织专班力量对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多次与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广州、深圳、合肥等城市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相关信息,讨论如何开展创建工作;两次参加了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讨论;并邀请省安科院、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专家进行了多次座谈讨论。期间,陈新华副市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

二、主要内容

在认真梳理汇总我市前期创建试点工作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安委办相关创建工作要求,初步形成我市《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讨论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征求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安委办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代拟稿)。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我市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大创建原则:坚持生命至上,保障安居乐业;坚持立足长效,加强依法治理;坚持系统建设,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统筹推动,促进安全发展;坚持争先创优,体现杭州特色。

(三)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人数比2016年下降4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6年下降55%,有效防范遏制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初步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成为全国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具体目标: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四)重点任务

1.打造五大平台:打造城市安全统筹管理平台;打造城市风险管控专业支撑平台;打造城市安全运行智能监测平台;打造城市安全宣传教育平台;打造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平台。

2.聚焦八大重点领域治理:根据“立足长远、重在治本、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的原则,扎实推进建设施工、地铁建设营运、道路交通、消防、危化矿山、特种设备、商贸旅游、城市运行等八大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市各专委会在示范城市创建中的指导协调作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创建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物防、技防,达到回避、降低、监测和管控风险的目的,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风险自控”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创建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督查评估;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市安委办暂代)

解读人:王海林;

联系电话:8525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