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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
时间:2018-05-24 11:0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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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分局、社发局)、妇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妇工委: 为了促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保障妇女权益,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