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8X/2018-239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17 | |
发布单位: |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李水文代表:
您在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无障碍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2003年为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杭州市专门成立了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委。2004-2010年,我市共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2427项,改造了482条道路、1434家公共建筑物和511座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2005年我市被授予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称号,2010年我市创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通过国家验收;2011年10月我市召开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对主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存量的无障碍设施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无障碍设施相关标准和要求。
2014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6号),撤销了原设立在我委的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各司其职,做好无障碍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其中,我委主要负责做好道路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和占用盲道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
二、相关建议反馈
为做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无障碍通道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委在梳理各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23日专门召集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园文局、市文广集团、市旅委、市房管局、市残联、市商务委、公交集团,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考评办等单位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协调会,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与会各单位对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 关于加强规划。根据《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第201市政府令)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建委将通过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等大型建设项目,同步对农村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设施、人行道、城市绿地、交通设施、居住小区、福利服务设施等建设工程配套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2.关于加强监督。针对城中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市建委已要求各建设主体按照新建的无障碍环境标准执行。本次提案的专题协调会上,市残联也向市建委提出组织无障碍方面的专家及残障人士进行现场联合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3.关于强化管理。今年年初,省残联已完成《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意见征求修改完善中。待该实施办法正式下发后,市残联将相应制订杭州市的实施办法,强化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养护、管理;农村无障碍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由市农办、市老龄工办牵头负责。
4.关于加大宣传。目前,市文广集团通过综合频道的《新闻60分》、明珠频道的《明珠手语新闻》等电视、电台宣传无障碍相关工作。市文广集团将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无障碍设施建管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特别是以全省无障碍社区创建、2022年亚运会的举办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残疾人、老人、病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区生活,体现社会文明程度,也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国际知名度,通过深化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落实“四问四权”工作,结合路长、网格长等力量,形成全民参与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封豪华、何佳杰 电话:85808002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