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8-04-25 15:4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

 (2018年4月11日)

  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数字经济引领优势,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是补齐先进制造业发展短板、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强化创新驱动、改革推动、融合带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制造强国与网络强国融合发展的中国样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产业优势,优化产业结构

  深入实施“一号工程”,打造信息经济升级版,坚持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位一体”发展,打造“数字引领、质量为先、智造主导、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服务协同”的产业体系。

  (一)加快数字经济引领发展。聚焦优势产业,扩大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突破,积极打造先进制造工业云平台。全力推进智慧产业化,深化“中国软件名城”建设,着力培育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建成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物联网产业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智慧物流中心和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到2020年,培育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万亿级信息经济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二)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智能安防、专用集成电路及高端通用芯片、网络通信设备、燃气轮机、可再生能源装备、纯电动汽车、创新药物等领域形成若干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细分产业链,把杭州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安防研发制造基地、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基地、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和新药研发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三)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紧盯全球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立足杭州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重点布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技术、增材制造、商用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等重点前沿领域,着力提升核心技术、关键装备、基础材料和综合集成水平。加快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促进技术集成、商业模式创新和重点领域产品创新,积极培育未来产业新业态,努力将杭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发展高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全面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提升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水平。培育发展基于创新设计、制造效能和服务价值提升的个性化、协同式、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加快“分享经济”模式在制造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加快推动以工业设计、研发创新、创业孵化、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智慧物流、检验检测等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规上制造业增加值率达到25.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7.0%。(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二、突出项目带动,完善决策机制

  把大项目引育作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加快产业优化转型的重要抓手,创新项目引育方式和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市、区县(市)合力引育大项目格局。

  (五)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中国制造2025”目标,以“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长点”为重点,实施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引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市新招引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不少于30个,其中总投资50—100亿元的项目不少于9个、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六)深化战略合作。把战略合作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实施“名企名院名校”合作行动,不断深化与阿里巴巴、中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的战略合作,每年谋划一批新合作项目落地。引导有条件企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国际投资,参与国际合作。推进构建eWTP全球电子贸易平台,为中小企业享受全球化成果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七)强化精准招商。加强对全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引的统筹协调,按照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实行差别化精准招商。建立产业项目落地导向目录,加大对符合全市产业布局、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土地指标和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市招商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可“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八)完善决策机制。对实行“一事一议”的招引项目实行集体决策。需市级层面研究的项目,由市招商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三、强化平台支撑,推进协同发展

  按照市域一体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发展,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创新发展,钱塘江产业带统筹发展,特色小镇(园区)共享发展的“一区、两廊、一带、多镇”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九)推进产业空间结构优化。突出“整合协同、分类推进、统筹发展”,加大重点产业平台建设,把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为全市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把城东智造大走廊建设为全市智能制造的主平台。加快钱塘江产业带的统筹发展,进一步发挥滨江区在国家级创新示范区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着力将富阳区江南区块打造成市级高新产业新平台,梯次推进市域西部地区产业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培育。(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强化产业平台优化提升。实施全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开展全市工业经济摸底调查,编制全市工业用地空间布局规划。实施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落后产能淘汰、亩均效益提升、特色产业培育、创新融合提升和产业平台开放合作等六大行动计划,实现工业平台亩产效益、产值占比、特色产业占比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指标“四提升”,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两降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一)构建产业转移共享机制。支持鼓励市区转移产业优先在市域内产业平台落地。对市域内整体转移的工业项目,企业产出和税费收入计入迁入地,迁出地不再保留基数。推动工业平台跨区域协作,鼓励市区产业溢出区和大企业与县(市)以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等模式建设产业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四、激发主体活力,培育产业龙头

  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协同融合发展的“雁阵”企业梯队。

  (十二)持续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进一步加快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建名企、出名品、育名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做优。鼓励企业加大地产品协作配套力度,有效带动本地中小微配套企业发展。每年发布杭州市制造业百强榜,对上榜企业和主要经营者给予相应激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三)加快实施企业上市工程。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做大做强。加大对企业股份制改制、挂牌、上市以及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并购重组的扶持和资助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五、强化创新驱动,推进融合发展

  持续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重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

  (十四)超前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导向,以城西科创大走廊和城东智造大走廊为支撑,发挥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达摩院和知名企业作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趋势,建设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谋划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产业创新联盟、各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节点的制造业创新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委)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创新突破研究。重视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实施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工程。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培育,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以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为重点,推动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全市每年确定3—5个重点创新突破领域,给予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市科委)

  (十六)加速推进质量品牌标准提升。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制造业标准提升工程”,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着力打造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加大政府对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专项,促进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十七)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发挥聚合放大效应。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智能制造新模式,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的智能化水平。强化互联网与制造协同创新,着力培育互联网时代新型模式、新兴业态、新型企业,深化云计算和大数据在制造业中的创新应用,开展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进软件服务、制造资源的开放共享,培育社会化、共享式制造模式。(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六、坚持集约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低碳发展、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筑牢能耗“双控”底线,突出亩产效益,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发展环境。

  (十八)淘汰落后产能,腾挪发展空间。健全区域能耗考核评价机制,实施能耗产出效益与新增能耗计划挂钩制度。加快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差别化用能、市场化配置的用能量指标交易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技术、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加大“低小散”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到2020年底,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6%。(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九)保障工业用地总量合理增长。建立工业用地总量保护制度,划定工业产业单元,实现工业用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市每年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占当年新增用地指标的比重不低于30%,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用地需要。到2020年底,市区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4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因实施城市改造更新需占用划定工业产业单元内工业用地的,在本区、县(市)和开发区范围内实行动态平衡,优先通过盘活工业产业单元之外的低效利用土地解决。因资源条件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实现的,可在市域内跨区通过有偿等方式调剂解决,资金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加大对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建立亩产效益倒逼机制,实施工业平台全域挖潜增效工程。加大对零星分布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整治力度,探索建立推动产业用地向园区、平台集中的机制。支持企业开展“零土地”技术改造。持续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底翻一番。(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一)完善差别化用地政策。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对产业用地实行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健全项目准入评价机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安排新增用地。除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外,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全部用于工业平台。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全市统筹协调机制,对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除积极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争取省奖励计划指标追加外,不足部分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积极鼓励各地通过新增或存量工业项目升级等方式,落实创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七、加强人才引育,打造人才高地

  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育政策,强化人才培育和招引,加大对各类人才的正向激励,打造人才新高地。

  (二十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招引力度。以“高精尖缺”为导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重点,大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领军型人才和团队,培育招引具有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高端人才和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经营人才。实施“海外工程师”计划,重点引进一批国际顶级海外软件工程师、系统架构师。力争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领域引进培育国家级领军人才30名、国内外顶尖设计大师30名,培育市级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8个,引进(含柔性引进)海外人才2500人次。(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二十三)加大企业家和杭州工匠培育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托知名高校和专业机构,加快培育一批宽视野、强开拓、善管理的高水平现代企业管理者。实施新锐企业家提升行动,开展青年企业家培育计划。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杭州工匠”行动计划。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进产学对接、产教融合,新开设紧缺人才专业,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八、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精准发力

  进一步强化财政、税收、金融、基金等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和模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十四)加强工信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保障发展、精准使用的原则,加大市工信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评价方法,提高使用绩效。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优化扶持方式,实施精准扶持。鼓励支持区、县(市)扩充工信专项资金,形成以区县(市)为主体、多级联动的产业发展扶持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五)强化产业基金和国资平台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国有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参与产投基金运作。不断加大对国资平台的财力投入,引导国资平台和产业基金加大对制造业的投资,完善各类政府国资平台和产业基金运作规则、收益分配机制、退出机制、考核机制和免责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六)发挥金融要素的促进作用。坚持市场化原则,促进金融供给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引导银行业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持制造业信贷合理规模,有序提高制造业企业信贷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工业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的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新业务,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进一步优化并用活用好各类政策性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九、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工作保障

  坚持精准发力、精准服务理念,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振企业家信心,营造全社会支持实体经济的浓厚氛围。

  (二十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扩展“1+N”+X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的领域。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模拟审批”制度,推行并联审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二合一”审批,施工图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实现行政审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变“企业跑”为“数据跑”,改进和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八)加大企业减负降本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涉企、惠企政策举措,大力推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涉审中介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规范社会团体收费。通过落实电价、气价调整政策,切实降低扶持类企业的用能成本。清理规范物流收费,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牵头单位: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九)提升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市领导和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定期联系制度,第一时间听取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声音,解决企业和人才创业发展中的困难。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机制和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当好“店小二”。鼓励基层服务企业创新,加大安商稳商力度,完善生产、生活配套。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企业服务、政策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性工作,协调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等事项,指导各地开展试点示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承担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督查、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改、经信、科技、人才、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商务、质监、金融、投资促进等部门和各区、县(市)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