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慈善事业促进和未成年人保护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承担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弘扬慈善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慈善活动;指导区、县( 市) 民 政部门做好慈善超市的管理工作;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承担全市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华侨、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参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

岗位负责人: 孙华锋
联系电话: 0571-89586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