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7号)
时间: 2018- 04- 13 10: 07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严格遵循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领导立法,积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确保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要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注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听民意纳民智。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坚持依法立法,依据新修订的立法法以及《杭州市立法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三、认真执行立法工作计划

对列入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法制办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对列入计划的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市法制办,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未列入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并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法制办论证和审查。

四、强化立法工作考核指导

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整外,《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正式项目的起草完成情况,以及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起草单位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法制办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分管副市长

起草单位

责任人

报送市法制办时间

1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

陈红英

市卫生计生委

郑  冰

1月中旬

2

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

王  宏

萧山区政府

罗林锋

2月底前

3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缪承潮

市交通运输局

姚升良

4月底前

(二)政府规章。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分管副市长

起草单位

责任人

报送市法制办时间

1

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

戴建平

市法制办

李  军


2

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修订)

缪承潮

市城管委

宋肖锋

3月底前

3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缪承潮

市规划局

章建明

3月底前

4

杭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戴建平

市公安局

徐柏林

7月底前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起草单位

1

杭州市钱塘江两岸保护开发利用条例

市拥江办、市规划局

2

杭州市城市开发边界条例

市规划局

3

杭州市公共建筑停车位开放共享管理条例

市城管委

4

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市住保房管局

5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市住保房管局

(二)政府规章。

序号

政府规章名称

起草单位

1

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市建委

2

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市建委

3

杭州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办法

市发改委

4

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修订)

市教育局

5

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订)

市法制办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1

杭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

杭州市乡村振兴条例(暂名)

3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改)

4

杭州市人才工作条例

5

外国人在杭服务管理条例(暂名)

6

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暂名)

7

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8

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9

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0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修改)

11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12

杭州市山塘安全运行管理条例

13

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修改)

(二)政府规章。

序号

政府规章名称

责任部门

1

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与管理规定

市建委

2

杭州市船闸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3

杭州市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市旅委

4

杭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

市审计局

5

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保房管局

6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保房管局

7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

8

杭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亚组委办公室

9

杭州市行政复议暂行规定

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