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52/2018-1968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12-27
发布单位: 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
关于组织补充申报2018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2-27 13:3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和《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杭经信财务〔2018〕164号)的要求,现就组织补充申报2018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第五条之规定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在杭医疗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项目类型

按照《实施意见》重点扶持内容,申报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一项所对应的项目。

2.生物医药研发服务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二项所对应的项目。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三项所对应的项目。

4.新药研发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项目、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四项所对应的项目。

5.首次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五项所对应的项目。

6.首台(套)医疗设备应用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六项所对应的项目。

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含投资或收入额计算周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根据《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杭经信财务〔2018〕164号)的要求,项目申报以自愿为原则,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报告》(附件2);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4.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分项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时,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料外,企业还需按项目提交分项材料,具体见《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分项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4)。

6.企业的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并需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项目专家评审时,评审材料由项目单位根据评审通知要求另行自带。

申报材料须同步上传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企业申报资料要求于2019年1月20日前一式四份(附电子稿)提交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负责受理相应项目申请,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项目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推荐正文和《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稿)报送杭州市经信委。

未尽事宜,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委生物医药产业处:王晓鸿、汪静,电话:85257102、85257101,电子邮箱:1213807921@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幢1207室,邮政编码:310026。

附件:

1.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

2.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报告.doc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doc

4.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分项申报资料一览表.doc

5.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doc.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