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27号)
时间: 2018- 01- 11 09: 19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杭州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

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新一轮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打造“创新型、高产型、生态型、融合型、服务型”等五型平台为抓手,以“两底线两降低四提升”为目标,以“开展一次调查、编制一个规划和实施六大行动”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综合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两底线。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平台,守住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工业用地规模两个底线。

(二)两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两个指标降低。

(三)四提升。亩产效益(含产值、税收)、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产值占全市比重、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特色产业占比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等四个指标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调查。

开展一次全市工业经济全面摸底调查,对全市现状工业用地的规模、布局、实际使用功能(按工业功能使用、发展创新型产业、挪作他用及闲置等情况区分)等进行调查,分区、县(市)及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全面摸清工业用地家底。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际用地和工业产出情况摸排,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分布、实际利用土地、生产经营状况等建立名录库,与现状工业用地情况进行比对、梳理,全面系统掌握我市工业企业现状,并对照《杭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效目录》,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等不达标企业,建立“一企一档”,为分年度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二)编制一个规划。

结合“两底线”要求以及“亩产效益”提升标准,测算至2020年我市工业用地总保有量、发展创新型产业的用地数量,制定全市工业用地布局规划,统筹确定各区、县(市)及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布局,分区块明确用地功能布局,引导工业用地合理利用,重点向城东智造大走廊、城西科创大走廊倾斜。完善用地布局的动态协调机制,搭建部门间信息联动途径,探索建立工业用地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用地—产出信息实时关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实施六大行动。

1. 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全面整合提升行动。落实省、市有关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文件精神,分类整合各类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

(1)整合托管型。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整合相邻的工业平台或以“一区多园”模式托管工业平台。

(2)转为创新型。对主城区的工业功能区,逐步淘汰转移区内“低、小、散”工业企业,发展以设计、研发为主的创新型产业或低污染、高产出的都市型工业,将其整体转型为创新型园区。对转型为创新型园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可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不设上限。

(3)保留提升型。对用地具有一定规模、产业有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工业功能区予以保留,围绕特色产业,推动其向高端化方向发展。对此类工业平台,以盘活存量用地为主,发展特别好的可适当新增工业用地。

(4)逐步退出型。除前三类工业平台外,其余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工业平台内企业淘汰转型后盘活的用地作为乡镇其他功能性用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 淘汰落后产能行动。编制下达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照《杭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效目录》,制定淘汰改造落后产能及“低、小、散”问题突出企业名单,以造纸、化工、纺织、印染、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市、区联动配套政策,加强市级部门督查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 亩均效益提升行动。制定针对各类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的年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考核指标。明确增量准入标准,动态调整各类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准入指标。制定实施存量土地盘活方案,确定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土地的年度计划。建立分类管理目录,全面建立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管理制度,动态调整综合评价A、B、C、D类企业名单,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优势行业、优质企业集中集聚。(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4. 特色产业培育行动。

(1)制定各类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不再引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

(2)做强主导产业。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和发展趋势,明确2—3个特色产业,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引入龙头企业和高端要素,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特色产业向高端化迈进。

(3)谋划未来产业。瞄准科技创新前沿,引进培育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增材制造、商用航天等引领未来发展的前瞻性产业,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未来产业园谋划。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5. 创新融合提升行动。

(1)提升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创新能力。在平台内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

(2)提升特色小镇发展水平。制定特色小镇年度发展计划,谋划一批高技术特色小镇,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3)完善公共配套。针对不同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在产城融合、人才公寓建设、生态化改造等方面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实施项目。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理念推动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打造新型园区,吸引人才集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6. 产业平台开放合作行动。

(1)推动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跨区域协作。研究工业企业市域范围内的产业承接及梯度转移机制。溢出型工业平台要制定产能转移、空间拓展企业名单,与县(市)工业平台以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模式,建设若干产业化基地。

(2)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开展国际产业资本合作,建设一批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产业合作园等。

(3)打造专业化、市场化工业平台。支持引进专业园区开发公司在现有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中投资运营产业园或整体改造提升特定区域、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工业用地和工业企业情况全面排查(2017年12月中旬完成)。

(二)编制发布六大行动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由责任单位牵头开展六大行动计划的编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三年细化计划内容,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确保行动计划出实效。

(三)制定完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办法(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六大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导向作用。

(四)修改完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统计指标体系(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新一轮优化提升的预期目标,提出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统计指标体系,由市统计局开展统计监测。每年公布各类数据,以大比武或专项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激励。

 

附件: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具体要求

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开展全市工业经济摸底调查

开展工业用地调查

对全市现状工业用地的规模、布局、实际使用功能(按工业功能使用、发展创新型产业、挪作他用及闲置等情况区分)等,分区、县(市)及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全面摸清工业用地家底。

2017年12月中旬

市经信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工业企业调查

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际用地和工业产出情况摸排,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分布、实际利用土地、生产经营状况等建立名录库,系统全面掌握我市工业企业现状。

2017年12月中旬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

完善考核体系

 

修改工业平台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新一轮优化提升的预期目标,提出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统计指标体系。

2017年12月底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制定考核评价办法

根据国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六大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体系。

2017年12月底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

编制全市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编制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两底线”要求以及“亩产效益”提升标准,测算至2020年我市工业用地总保有量、发展创新型产业的用地数量,编制全市工业用地布局规划,统筹确定各区、县(市)及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布局,分区块明确用地功能布局,引导工业用地合理利用。

2018年6月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建立部门信息联动系统

完善用地布局的动态协调机制,搭建部门间信息联动途径,探索建立工业用地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用地—产出信息实时关联。

2018年6月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

全面整合提升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在前期摸底调查基础上,制定全市工业平台的分类清单,明确整合托管型、转为创新型、保留提升型、逐步退出型四类工业平台的具体标准和依据,编制全面整合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分类开展整合提升

整合托管型。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整合相邻的工业平台或以“一区多园”模式托管工业平台。

2018~2020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转为创新型。对主城区的工业功能区,逐步淘汰转移区内“低、小、散”工业企业,发展以设计、研发为主的创新型产业或低污染、高产出的都市型工业,将其整体转型为创新型园区。

保留提升型。对用地具有一定规模、产业有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工业功能区予以保留,围绕特色产业,推动其向高端化方向发展。

逐步退出型。除前三类工业平台外,其余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工业平台内企业淘汰转型后盘活的用地作为乡镇其他功能性用地。

5

淘汰落后产能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编制淘汰落后产能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落后产能淘汰

对照《杭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效目录》,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等不达标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制定淘汰改造落后产能及“低、小、散”问题突出企业名单,以造纸、化工、纺织、印染、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市、区联动配套政策,加强市级部门督查力度。

2018~2020年

6

亩均效益提升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编制亩均效益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严格项目准入审查

建立健全工业项目准入联合审查制度,对新供工业用地项目,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规定的投资总额、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准入指标。有条件的工业平台,可结合本地实际动态提高准入指标。

2018~2020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推进存量土地盘活

摸清各工业平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三块地”底数,下达年度存量土地盘活任务,合理控制土地储备规模,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有效增长,推动工业平台用地转型、土地增效。

2018~2020年

市国土资源局

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建立健全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用好企业A、B、C、D综合评价成果,进一步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快建立用能权、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优势行业、优质企业集中集聚。

2018~2020年

市经信委

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

特色产业培育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编制特色产业培育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

市科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负面准入清单

制定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不再引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

2018~2020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

做强主导产业

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和发展趋势,明确2~3个特色产业,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引入龙头企业和高端要素,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特色产业向高端化迈进。

谋划未来产业

引进培育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增材制造、商用航天等引领未来发展的前瞻性产业,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未来产业园谋划。

8

创新融合提升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编制创新融合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科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提升创新能力

认定一批市级标准化、国际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差异化发展,向科技创新创业的全链条孵化器转变;认定一批市级孵化器,争取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帮助孵化器引进资源,从注重物业服务转向注重增值服务;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2018~2020年

市科委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充分发挥杭州未来科技城、杭州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认定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

2018~2020年

市发改委

市科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提升特色小镇

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开发区(园区);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创建省级高技术特色小镇,发挥科技创新在特色小镇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产业高端、技术高新、人才高尖、创业高效。

2018~2020年

市发改委

市科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善公共配套

在产城融合、人才公寓建设、生态化改造等方面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实施项目。以“三生”融合的理念推动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打造新型园区,吸引人才集聚。

2018~2020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

 

产业平台开放合作行动

制定行动计划

编制产业平台开放合作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7年12月底

市投资促进局

市投资

促进局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推进市内协作

研究工业企业市域范围内产业承接与梯度转移机制。

2017年12月底

市经信委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支持溢出型工业平台制定产能转移、空间拓展企业名单,与县(市)工业平台以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模式,建设若干产业化基地。

2018~2020年

市投资

促进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国际合作

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开展国际产业资本合作,建设一批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产业合作园等。

2018~2020年

市商务委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进行市场运营

引进专业园区开发公司(运营商)投资运营产业园或整体改造提升特定区域、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

2018~2020年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