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2017年是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的督查年,赵一德书记在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攻坚‘五气共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巩固“三无”城市建设成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市域建成“清洁排放区”,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的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赵一德书记在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杭州建设全市域“清洁排放区”的要求,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编制《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的意义 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导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等,纵深推进“五气共治”, 建立统一协调的多部门分工协作,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市域全面实现“清洁排放”,为我市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5.《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 6.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而奋斗》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意见》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四个方面。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和中央各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推进杭州市“美丽中国”样本建设,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基本原则是要坚持 “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和“区域合作、联防联控”的基本原则。 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前,分阶段分步骤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排放标准清洁化、产业发展清洁化、车船尾气清洁化和居民生活清洁化为表现形式的“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实现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让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建设一个蓝天白云、风清气净的美丽杭州。并根据“十三五”、亚运会及“十四五”三个时间节点,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标最严标准,建立健全严格的“清洁排放区”标准。明确我市执行国家和省已制定的排放标准时,自动执行特别排放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根据杭州产业结构和地方特色,在能源、工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建设工程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地方标准,逐步构建、完善杭州“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治理。 二是对标最严准入,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明确要以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产业准入和产业发展导向,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的生产模式,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三是对标最优结构,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明确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以印染、化工、造纸、水泥、电镀等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推进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逐步推进实施全市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腾笼换鸟”,部分区域、部分行业实现重污染、高能耗行业逐步退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四是对标最严整治,实现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提升。明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协同减排为手段,以生产工艺提升及末端治理为抓手,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持续深化“五气共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五是对标最严监管,打造执法监管最严格城市。明确严格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排放要求,进一步创新区域联动、部门联合等执法方式,加大按日计罚、责令停产限产、停产整治等执法力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及特殊不利气象条件应急保障,打造执法监管最严格城市。 六是对标最强支撑,强化体制建设和科技创新。明确各级政府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市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县、市、管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和法定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强化科技创新,为科学建设全市域“清洁排放区”奠定最强支撑。 七是对标最强保障,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明确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大气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实施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积极引导金融、企业、社会等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构建多元的投融资机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最大保障。 八是对标最严考核,完善考核体系并实施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要进一步完善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将“清洁排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用考核的“指挥棒”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同时,提出根据《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勇于突破常规、善于改革创新,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是对标最广泛参与,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要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全社会树立 “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积极引导绿色组织、社会团体、市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于本《意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正式施行。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解读人:江斌焕;联系电话:8525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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