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33号)
时间: 2017- 05- 17 15: 4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

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实事项目管理的内容

(一)加大治水治气力度。完成河道清淤综合整治245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截污纳管项目200个;加强油气回收工作,回收汽油1000吨以上;完成27台热电锅炉的清洁化改造工程;加快新能源产业应用,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MW以上。

(二)持续改善交通出行。开通地铁2号线一期西北段和二期、4号线一期南段工程,共新增地铁运营里程35公里;新建主城区停车泊位4.5万个以上;新增和改建公共自行车服务点120处,更新公共自行车10000辆;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40条;建成启用运河水陆交通集散服务中心。

(三)提升城乡生活环境。新增市区绿地400万平方米;新增管道燃气用户5万户;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清运集置点100处,提升改造分类垃圾房70座,实现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400吨/日、装修垃圾规范化收运300吨/日;新增环卫爱心休息点270个;改造50条城市道路路灯;完成公厕提升改造70座;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

(四)加强社会抚养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全面实施孤儿及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创建“三净四无五可”标准餐饮安全示范店150家;创建“六有三无”标准诚信示范药店100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地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建立全市电梯维保信息化平台,当年全市30%以上的电梯实现维保记录云端存储和网上公示;开展老旧小区电梯技术评估,消除300台以上电梯安全隐患。

(七)加强居民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新开工4.6万套,竣工4.5万套;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1.28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建设1210户;全市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6000套,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1500户;实施城镇危旧房治理196幢、18.1万平方米,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八)优化扶持创新创业。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新增小微创业园5家,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200个。

(九)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在全市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及市民卡智慧医疗应用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全面推广“医信付”服务,让群众享受“先诊疗后还款”服务。

(十)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增加本地菜篮子产品上市量,新建菜篮子基地5000亩,蔬菜保险覆盖面积5000亩,向本市年直供直销蔬菜达到24万吨以上。

二、加大督查和绩效考核力度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机制。办好民生实事,是我市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坚持惠民安民、持续增进人民福祉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全力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分工,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不折不扣地完成本单位负责的具体工作,确保实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自查;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事前调研协调、事中跟踪落实、事后检查反馈,及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专项督查,掌握进展情况,推动实事项目的落实。

(三)提升绩效,严格考评管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继续纳入市级机关综合考评。所有项目应在12月底前完成,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1号)精神,按照实事项目完成程度、市民满意度、绩效程度等指标,对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附件: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5日 

 

附件

 

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持续深化治水治气

完成河道清淤综合整治245公里(其中城市河道清淤30公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215公里)。

 市城管委、

市林水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成雨污分流截污纳管项目200个。

市城管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

加强油气回收工作,回收汽油1000吨以上。

市环保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成27台热电锅炉的清洁化改造。

市环保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快新能源产业应用,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MW以上。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持续改善交通出行

开通地铁2号线一期西北段和二期、4号线一期南段工程,共新增地铁运营里程35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市地铁集团

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有关区政府

新建主城区停车泊位4.5万个以上。

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园文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新增和改建公共自行车服务点120处,更新公共自行车10000辆。

市城管委

市城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园文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40条。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投集团

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市地铁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建成启用运河水陆交通集散服务中心。

市运河集团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拱墅区政府

3.提升城乡生活环境

新增市区绿地400万平方米。

市园文局

市建委,各区政府(管委会)

新增管道燃气用户5万户。

市城投集团

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清运集置点100处,提升改造分类垃圾房70座,实现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400吨/日、装修垃圾规范化收运300吨/日。

市城管委

市城投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

新增环卫爱心休息点270个。

市城管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

改造50条城市道路路灯。

市城管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完成公厕提升改造70座。

市城管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

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

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完善社会抚养体系

新建和改造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

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全面实施孤儿及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创建“三净四无五可”标准餐饮安全示范店150家。

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创建“六有三无”标准诚信示范药店100家。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地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市农业局

6.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建立全市电梯维保信息化平台,当年全市30%以上的电梯实现维保记录云端存储和网上公示。

市质监局

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老旧小区电梯技术评估,消除300台以上电梯安全隐患。

市质监局

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加强居民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新开工4.6万套,竣工4.5万套。

市建委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1.28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建设1210户。

市建委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全市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6000套,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1500户。

市住保房管局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公积金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实施治理城镇危旧房196幢、18.1万平方米,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市住保房管局

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制定出台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市住保房管局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管委,各区政府(管委会)

8.优化扶持创新创业

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新增小微创业园5家,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200个。

市人力社保局

9.优化医疗保障服务

在全市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及市民卡智慧医疗应用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全面推广“医信付”服务,让群众享受“先诊疗后还款”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改委、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

增加本地菜篮子产品上市量,新建菜篮子基地5000亩,蔬菜保险覆盖面积5000亩,向本市年直供直销蔬菜达到24万吨以上。

市农业局

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