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17-2592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5
发布单位: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21-2017-0004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老字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时间:2017-05-15 15:4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主要依据

1、“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商改发〔2006〕171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的通知(商改发[2007]137号)

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字号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商务发[2015]123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老字号认定保护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16号)

5、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杭州老字号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7〕26号)

6、16部委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


起草过程

从前年开始,我委就同浙江老字号企业协会一起赴萧山、富阳、余杭、桐庐、建德、淳安等地老字号企业调查,了解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创新情况、遇到的困难及亟须解决的问题,去年以来接到一些老字号企业投诉,投诉对方侵犯知识产权及其他侵权行为。经过这二年多时间的酝酿,我委考虑为了加强现有老字号企业的管理,并处理相关纠纷时有法规依据,应该制定相关老字号管理办法,因此决定组织商贸发展处相关人员再走访企业、协会的基础上撰写加强老字号企业管理意见初稿。初稿制定后,我们下发给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老字号协会、老字号企业征求意见并通过商务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研究讨论后,形成正式意见稿。


2017年5月15日

解读人:李星星      联系电话:85257688     主要负责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8525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