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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委会主体地位并加强监管
2017-04-14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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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代表:曹志毅 杭州雅正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杭州物业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原《条例》因历史原因,多把视角关注在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建设单位)上,对于业委会的关注偏少。

  《条例》确定了全体业主大会的最高权力,来保障物业和业主的权利,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业主的权利在实践中不能具体表现,业主的维权得不到落实,致使小区业主财产贬值。

  建议在《条例》中增加一条业委会法人资格的条款。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交给业委会,业委会按照合同支付给物业公司。

  业委会应该聘请职能秘书,明确规定业委会专职秘书工作职责,最好能有上岗证的规范条例。

  当物业企业退出项目,业主大会未选聘到新物业时,明确之后的管理方式和费用落实。

  危害公共安全的电梯、消防设施在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可以走简易程序。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可由属地社区盖章确认。(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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