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78/2017-2593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市管〔2017〕30号 成文日期: 2017-02-23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ZJAC29-2017-0001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7-12-05 11:1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 什么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有别于传统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是指申请人直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使用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经系统自主申报通过的名称即取得名称权。

 

二、 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类型名称可以进行自主申报吗?

杭州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涵盖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分支机构等多种类型名称,无论是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等都可以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三、 自主申报通过的名称有效期有多久?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有效期一个月,逾期未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有效期内未完成登记注册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一个月。

 

四、 企业登记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时,可否延长名称有效期?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保留名称预先核准制度,申请人可以到窗口办理名称登记,并发放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六个月。

 

五、 可否将行政区划“杭州”放在名称中间?

企业可根据经营策略自主决定和调整企业名称组成次序,将行政区划“杭州”列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没有注册资本、行业或企业类型的特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