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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时间:2017-12-05 10:0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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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