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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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

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1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1日  

 


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6号)和《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城市国际化为引领,以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为科普主要内容,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促进我市创新活力之城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体系,全市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15%,继续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保持前列;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基础得到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1. 各区、县(市)创建或保持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县、市);辖区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15%(其中农村居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

2. 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3. 95%的社区建有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设立科普网络和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配备科普员。

4. 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设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和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配备科普员。

5. 市级科普基地数量超过70家;培育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普新媒体品牌3—5个;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普品牌活动2—3个。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开拓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性科技活动的指导,创设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的科普体验活动形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运用能力。“十三五”期间,在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科技节等品牌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科学学科建设,组织开展中学生科学辩论赛、DI创新思维大赛、低碳创意制作等,提高学生参与度。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活动人数不低于学生总数的90%,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的能力明显提高。

2. 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技教育的衔接机制。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进校园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校外科研院所、科技活动场所、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杭州市第二课堂基地等资源,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讲师团进校园、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科技交流等活动。围绕杭州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高校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3. 合理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参与部门: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科委)

(二)实施农村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 提高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远离毒品。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在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中的作用,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有效机制。围绕生态保护、食品安全、减灾防灾、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农民致富等内容,编印相关乡土教材和丛书。加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个以上。

2.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系列活动的示范作用,促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结合全市农村“文化大礼堂”“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将“科普中国乡村e站”建设与农村电商发展相结合,通过整合和拓展现有涉农网站的科普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实用技术学习、远程互动培训、即时信息查询、农村电商创业、专家在线咨询等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科普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

3. 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健全适应农民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大中专院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技致富“二传手”培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在农村培育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土专家”队伍。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以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万人次(含职业农民培训)。完善实用人才队伍结构,对入库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到202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15万人。

(牵头部门:市农办、市科协;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成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发挥“学习新干线”网络教育作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 深化职工素质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杭州工匠”行动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评选、青工技能比武、青工五小科技创新创效活动。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和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竞赛活动,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专题培训,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科普进工地等活动。

3. 拓展企业科普阵地建设。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引领产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挥企业科协、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以提高职工的科学素质为核心,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构筑多元化多层次学习平台。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活动。

(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 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有关部署,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2.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3.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加强最新科技知识的学习。利用干部选学“知行讲堂”、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等平台,开展各类科普讲座与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学素质竞赛、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和科普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科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委党校)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加强科学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在在职教师培训和进修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动各地加大对科学教师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结合各类科普活动,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辅导员队伍。

2. 整合基础资源。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新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农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杭师大)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 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阵地,以科普信息化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为支撑,因地制宜建设完善“杭州科普中国社区e站”,面向城乡基层开展科普文化系列主题活动,最大程度实现科普文化信息惠民服务,提升市民科学素质。完善社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辖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部队等科技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相关科普资源。到2020年,“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全市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科普宣传常态化,实现县域“杭州科普中国社区e站”全覆盖。

2. 打造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系列活动。以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以及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各类科普活动。面向村转居的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提升自身素质、融入城镇生产生活。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卫生健康、应急避险、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低碳生活、反对愚昧迷信等重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气象、防震减灾、电梯安全等各类应急科普工作,继续深化“百场万人”社区科普讲座、杭州科学大讲堂等专项科普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理性对待和处理个人生活及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开展残疾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评估及服务。

(牵头部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妇联、市科协;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杭报集团、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 推动科普融合发展。整合科学松果会和《科学新七天》《好奇实验室》《科普一分钟》《科学与人》等科普资源,促进传统科普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塑造、推广“科普杭州”品牌。建立完善科普融合创作、传播的社会动员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科普融合创作工作。加强移动端科普,深度推进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公交系统、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电子屏等渠道开展科普内容推送。加大通过新兴媒体开展科普传播的力度,积极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即时通讯工具、APP、H5和VR等,打通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界限,建立高效的科学传播平台。定期将我市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经过科普化再创作,集中展示给广大市民,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2. 加强科普设施现代化。依托科技类博物馆、流动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站等各类科普设施,加强科普信息平台等线上科普信息资源的线下应用,推动各类科普设施实现在线虚拟漫游和互动体验。加强科普网站建设,搭建数据集成共享平台,形成“一站式”服务门户。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创作比赛等,不断丰富网络科普内容。加强公共场所的科普功能,引导社区广场、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科普宣传内容,努力将科普宣传融入市民生活。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各级政府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公共投入。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利用、专兼并行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乡镇(街道)整合当地科教资源,建设科普场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及企事业单位等,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人工智能、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电子机械等各类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充分利用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科技类博物馆。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

2. 完善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积极发挥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低碳科技普及中心、低碳建筑展示中心、低碳学术交流中心、低碳信息资料中心作用。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林业、地震、气象等不同功能的行业类科普基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引导海洋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技教育功能,发展国家级和省级科普基地。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功能,加强对科普基地的认定命名、动态管理和监督评估。充分发挥市科普基地联合会的作用,建立“百家基地对接百家社区(村、校)”的科普示范机制。开展科技旅游示范点建设,打造杭州特色科普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拓展现代制造之旅、现代农业之旅、现代低碳生态之旅、科技特色小镇之旅等旅游线路。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园文局、市旅委、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 加强科普产业发展指导。完善科普产业发展运行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指导产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业,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依托专业研发中心、大型科普场馆、产学研中心等建立完善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引领科普产业的研发工作,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形成一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和成果。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科普宣传与策划、产品设计与生产、会展组织与管理、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科普创作传播、研学旅游、科普展教品、科普出版等行业形成产业联盟,推动科普产业集聚。

2.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推动科普展览、展品、影视和新媒体科普产品产业发展,促进科普产品设计制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开拓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文化产业的新形式、新途径,大力发展科普旅游、科普会展、科普文艺、科普动漫、科普游戏策划等新兴产业。支持科普资源研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建设。支持线下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

3. 促进创新创业与科普结合。推进科研与科普的结合,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进一步明确科普义务和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促进创业与科普的结合,鼓励和引导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面向创业者和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活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的科普活动,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设计、研发和推广。

(牵头部门:市科委、市科协;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园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 完善科普人才动员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普、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健全杭州市科普专家库,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积极组织动员高校、科技社团及科研院所开展科普活动,切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优势,通过择优资助科普项目、组建科普工作室等方式,重点将中青年科普志愿者培育成为科普专家。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标准,将科普管理、科普创作等业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参与科学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

2. 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加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带动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活动。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园文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委、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社科联、杭师大)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2〕6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2. 完善考核机制。各地应当将科学技术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二)保障投入。

1.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地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 落实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科学技术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落实所需经费。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并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3. 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社会科普投入力度,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探索设立科普类基金会。

(三)长效机制。

1. 开展科普社会责任评估。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要求,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定期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其履行社会科普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估,并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2. 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积极配合人大对《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发挥政协科技界、科协界的作用,通过专题调研、政协提案、大会发言等措施,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3.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十三五”期间,要开展两次全市全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及时发现本方案实施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途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科技、教育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4. 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四)区域合作。

1. 实施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促进区域内科普信息、科普场馆、科普人力等资源共享。通过联合举办主题活动、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与长三角、华东地区等区域城市的科普合作。

2. 加强国际对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推动国际优质科普资源与国内需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