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77号)
时间: 2016- 08- 29 17: 23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6〕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对照现代农业建设要求,以“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线,以“两区一基地”建设为主平台,以政策支持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加强行业管理,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立足需求、创新发展。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互联网+”,推动农机化技术、管理、机制创新,加强“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新型农机装备示范推广,不断满足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新需求。

2. 重点突破、协调发展。聚焦主要农作物,着眼薄弱区域,集中用力、攻坚克难、以点带面,协调推进作物间、地区间、行业间机械化发展,扩大“机器换人”领域。

3. 注重环保、绿色发展。围绕生态农业发展,鼓励推广环保型农机装备,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

4. 内外结合、开放发展。重视对国内外先进农业设施装备的引进和应用,加强与农机制造企业的合作,推进农机与农艺结合,形成产需对接、机艺融合、开放发展的新格局。

5. 政府引导、共享发展。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参与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让购机用机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1. 农机装备结构更优。到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农机5万台(套),农业作业机械动力占比达到85%,加快高效率、智能化、生态型的现代农机装备取代传统农机装备的进程,农业设施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 农机作业水平更高。到2020年,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稻麦机烘率达30%以上,农业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设施装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机械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3. 农机社会化服务更强。到2020年,建成示范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50个、农机综合服务中心8个。农机服务主体逐步规模化、专业化和综合化,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4. 示范带动作用更大。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街道、园区)13个、示范基地50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警农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设施有效改善,监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重点领域农业设施装备。

1. 粮油生产。重点推广水稻、油菜耕种收烘机械装备,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配合旱粮作物种植推广,加大马铃薯等旱粮作物播种、收获、烘干、加工等机械和设施设备的引进推广力度。

2. 主导产业。重点推广茶树除霜防冻、茶叶自动化加工流水线、山区茶园轨道式运输,畜牧水产养殖自动喂料、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和消毒等产业,以及蔬菜瓜果播种、育苗和栽植,食用菌菌棒生产自动流水线、杀菌和接种,花卉苗木育苗、栽培,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采伐、果实采收处理,农产品运输、冷链、加工等机械和设施设备。

3. 设施农业。重点发展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现代农业设施及配套的防虫网、遮阳网、采集网、地源热泵、太阳能等设施,以及适合棚内作业的机械装备等,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4. 生态农业。重点推广农业废弃物和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及自动控制、循环水养殖等机械化技术装备,农用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节药型植保装备。

5. 智慧农机。重点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智慧农机建设,推动农林业设施装备升级换代。

(二)明确重点推进区域。

我市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菜篮子基地等“两区一基地”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设施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产业集聚区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加大对西部丘陵山区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的支持力度,缩小与东部平原地区的差距。

(三)扶持重点发展对象。

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经营主体应用经济实用的农业设施装备;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企业、植保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应用通用型、大中型等中高端农机装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要把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农业、林水、发改、科技、电力、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财政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农机购置、“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建设、新机具和新技术示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设施装备应用、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等。市农业局负责研究制定杭州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优化完善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标准钢架大棚、玻璃温室列入购机补贴范围。市金融办要引导金融保险机构积极推行农机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综合保险、融资租赁等业务。各区、县(市)也要加大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加快“智慧农机”建设。

整合项目资金,深入推进“智慧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规模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畜牧水产养殖场应用光温水自动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病虫害(疫病)预警等智能技术装备建设,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可视化、远程化、智能化管理。加快建成集网络视频感知系统、定位系统、WEB-GIS农机综合地理信息系统、设施农业物联网智能化控制系统、数字精准农业于一体的智慧农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农机化大数据在机械化生产、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农机化管理服务效率。

(四)创新农机服务模式。

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农机服务”“互联网+农机监理”“互联网+农机推广”等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全程和全面机械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解决农机服务组织必需的机库和育秧、烘干中心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对粮食烘干机械和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培育壮大一批管理规范、规模适度、服务能力强的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深入推进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农机具租赁、中介服务,推行社企共建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率和效益。

(五)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建设管理、技术、作业服务3支保障有力的农机化人才队伍。稳定乡镇(街道)农机员队伍,抓好乡镇(街道)农机推广机构建设,将农机技术推广纳入乡镇(街道)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工作落实。充分利用农机化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免费培训,培养一大批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开展农机化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把广大农机手培养成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一代新型职业农民。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农机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自动化系统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智能化系统建设,依法开展农机牌证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稳步推进主要农机具免费实地检验;逐步拓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范围,先行将插秧机、烘干机列入报废补贴范围,加快高能耗老旧机具淘汰速度;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事故处置能力;公安和农业部门要完善警农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机制,严格防范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本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