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69号)
时间: 2016- 07- 04 17: 11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2016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巩固和扩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明确目标,全面完成2016年质量强市建设任务

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2个(含)以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9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成国家“水十条”主要指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美丽浙江建设考核要求。

二、改革创新,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一)产品质量提升。

1. 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按照“浙江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动制定“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省确定的信息、环保、高端装备等七大万亿产业,数控机床等先进制造业,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浙江制造”标准研制,培育“浙江制造”领军企业群。出台全市2016年“浙江制造”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围绕滨江区、萧山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等3个“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区,大力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扩大“浙江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出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系列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

2. 强化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三名”工程,加强对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等品牌的宣传,加大品牌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探索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形成以品牌推动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的良性环境。加大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扶持力度,激发企业争创品牌动力。搭建品牌培育的电商平台,大力宣传品牌的正面形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品牌、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深化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探索质量安全示范区产品施加二维码防伪溯源标志管理,打造精品示范区;积极培育新兴热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3. 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整治提升。集中排查日用消费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我检你选”“蓝剑”系列专项执法、“亮剑保峰会”系列整治严打、“红盾网剑”等专项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和省级追溯体系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加强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

4. 抓好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以保障G20峰会期间无故障无事故为最高目标,构建以安全监察为主体、行政执法为后盾、技术检验为支撑、应急处置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安保机制。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相结合、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相结合,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建立诚信计量体系、构建和谐城乡为主线,进一步抓好民用三表、医疗卫生、农贸市场、加油加气、商品包装等民生计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有机认证的监督检查,将认证企业和认证机构纳入统筹监管范围,重点对认证证书有效性、标志使用规范性进行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认证市场环境。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监管和帮扶,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跨境电商检验检疫大数据集成中心、监测预警平台、商品溯源平台、监测技术支撑平台及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线上线下互动的电子商务质量抽查反溯机制,督促电商企业查找产品质量问题,提升电商产品质量。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力度,充分运用QQ、微信、手机APP等互联网工具建立质量投诉平台,畅通12315、12365、12369、12312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

(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杭州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程质量提升。

1.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力度,重点督查质量问题多发项目、工程关键部位、质量薄弱环节,提高质量监督成效。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全面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水平。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实施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在建公路和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2. 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协调、推进力度,落实督查、例会、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扎实推进施工质量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保证工程质量责任“三项制度”覆盖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均达到100%。健全监理机制,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3. 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争创鲁班奖、钱江杯、西湖杯及各级政府质量奖,通过建筑市场管理与工程现场管理联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对工程质量创优工作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资质升级、市场准入、招投标及信用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引导建筑企业走“质量强企”的道路。推动建筑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全年争创省建设工程“钱江杯”的工程不少于20项,争创“西湖杯”的工程不少于80项。

(市建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质量提升。

1. 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在信息软件、现代物流、科技、中介、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一步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文创园区管理服务模式标准化试点工作,健全十大服务业行业标准体系。

2. 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业集聚功能,重点抓好文创、物流、金融、研发、工业设计、信息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打造产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信息服务等综合性生产服务的公共平台,发挥服务平台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国家级“两区”建设的叠加效应,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3. 推进服务质量惠民。重点加强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现场、电话和网络3种咨询方式,提升和延伸咨询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杭州“智慧旅游”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加快融合,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促进杭州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更好地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建立融基础人口数据库、社区工作电子平台、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信息库、社区民主自治平台、社区学习平台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市“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试点。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环境质量提升。

1. 持续推进“三五”治理工程。全力加快“五气共治”,加强大气污染整治科研支撑工作。深化实施“五水共治”,深入推进“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深化重污染行业治理,开展特色行业和低、小、散行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行“河长制”,完善跨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水岸同治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全覆盖监测体系,完善“杭州河道水质”管理平台和APP系统,打造升级版“智慧河长”信息化系统。坚持河道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地区水质改善排名和通报。协同推进“五废共治”,严格产废企业监管,严把危险废物、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管关口,逐步建立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预防危废突发环境事件。打造固废监管智慧化模式,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应知卡制度,对全市1000家工业企业建立危废管理信息卡、工业危废电子管理台账,开通危废年度转移计划申报功能。继续开展清洁土壤工作,提高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电子废弃物处理监管。

2.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立足G20峰会环境保障要求,开展峰会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峰会专项督查巡查。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重污染等行业以及钱塘江、苕溪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形成强大的执法监管氛围。牵头开展杭湖嘉绍边界联合执法工作,推进区域联动执法。建立市、区县(市)两级督查巡查机制,加强现场督查巡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强化环境风险源监督管理,建立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属地巡查、市级抽查”的监管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职责。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林水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

围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实施质量信用信息披露和“黑名单”制度,对质量管理中的失信行为开展重点监察,积极推进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机制,推动建设、环保、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实现交换对接,促进质量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等领域的运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础,推动质量共治

(一)推进部门简政放权。继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权力事项,加强对取消或调整权力事项的后续监督。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发挥社会组织自治作用,总结推广温州改革和加强行业协会质量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将政府质量管理职能中的审查权、考核评价权、推荐权、仲裁权等委托、让渡给行业协会,增强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定和自律公约,推动一批行业协会成为质量共治的重要力量。(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质量强企”,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突出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提升的作用,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实施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产业技术工人。(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浓厚质量氛围。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3·15”“质量月”、世界环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技能比武、专项劳动竞赛和岗位创新创造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不断优化质量人才成长环境,夯实质量基础。建设一批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