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市区户籍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时间:2016-03-15 14:4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非市区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发放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办理,并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证件照以及下列相关资料:

  (一)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二)终止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的,提供工商、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营业证照歇业注销证明;

  (三)持有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证件原件;

  (四)持申领时间未满半年《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证明;

  (五)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