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创新政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主要有哪些扶持政策?
时间:2016-03-15 14:3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达到一定的网络销售额,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上述人员带动3人就业的,可享受每年24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就业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参照公益性服务岗位政策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不再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五)培训鉴定补贴

  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六)创业园资助(补贴)

  创办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可参照大学生创业园、小微创业园政策,享受一次性建园资助、房租补贴、主办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