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创新政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有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时间:2016-03-15 14:3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一)用人单位招用社保补贴

  市区用人单位招用市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招用杭州四县(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申请地点:市区(除三区外)户籍人员在市区(除三区外)就业的,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在三区及省内其他地区就业的,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三区户籍人员在市区(除三区外)就业的,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

  补贴期限:用人单位自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补贴期限至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申请时间:一般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的,申请时间为期满后的6个月内)。

  (二)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可以享受每月300元的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

  申请地点:市区(除三区外)户籍人员在市区(除三区外)创业的,向经营实体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在三区及省内其他地区创业的,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三区户籍人员在市区(除三区外)创业的,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自领取营业证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该项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申请时间:一般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的,申请时间为期满后的6个月内)。

  (三)政策性帮扶岗位

  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为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上岗的就业援助、护林防火、治安巡逻、辖区保洁保绿、助老助残、公用设施维护、村道养护等岗位。

  享受待遇标准: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人员的月劳务性费用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代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可参照企业高温作业工人标准享受高温津贴;参照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上岗补贴;参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实施年休假制度;参照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办法实施健康体检制度。

  申请地点:要求上岗的人员应向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自愿提出书面申请。